穿书吧 > 玄幻小说 > 我在当铺鉴宝的那些年新笔趣阁 > 第二百零五章 出卖色相,本能(合一章)
  “二十万两银子,估计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。

  这一次商队运送的,或许是更为重要的东西和宝物?”

  陈少君目光闪烁着,终于决定,将鉴宝的目光,落在那些莫氏商行的高层身上。

  另外,随行商队之中的那些武林好手,也是他的目标之一。

  比如他前面的那一对爷孙女两,别看装扮的不起眼,爷爷一身破布衣裳,背部始终弯躬着,好像有点驼背,但陈少君的灵眼术扫过,却早已经判断出,对方乃是气海境第七重的武道强者,实力不弱。

  而他的孙女呢,十五岁左右的年纪,一身洗得发白的布衣,脸上也显得有些黝黑,除了眼眸看上去有些明亮之外,看起来跟农家少女没什么两样,但她却也有着炼体境第七重以上的实力了。

  这样年龄,有着这样的炼体实力,在同龄人中,可算不得弱了。

  至少也是从小练武,且天资不错的小天才。

  之前因为对于这些高手,有些顾忌,毕竟越是实力强大,感知能力就越强,他的妙手空空之术虽然精妙,但也没把握从这等强者身上取走东西,而不被察觉。

  不过现在嘛,终究需要冒险尝试一番了。

  “好在,我所掌握的手段,可不仅仅是妙手空空之术。”

  陈少君暗自嘀咕着,却先一步望向了一旁的东方白。

  对方之前,可也是让他忌惮,怕被发现而没有直接动手的人之一。

  如今却正好可以从他开始试验。

  而且陈少君之前在对方面前连续出手,对方也没有察觉,显然以他的手段速度,是足以瞒过对方的眼睛的。

  真正难的,其实还是从对方身上将东西拿走的一瞬间,那东西缺失之时的重量变化。

  毕竟任何东西,不拘于是玉佩,簪子还是其他配饰宝物,一旦消失了,承载的重量也就随之消失。

  若只是普通人的话,对于这些重量感知并不明显,当然十分容易忽略过去。

  可是武者,特别是实力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武者就不同了,感知力极强,一丁点的重量变化,都能够有所察觉,从而发现。

  这也是盗门中人,虽然同样有强者坐镇,却只能被划分为三教九流的原因之一。

  碰到了高手,根本束手无策,一旦出手,几乎立即就会被对方察觉,然后顺势就将之擒拿而下。

  而盗门失手,代价往往也极大。轻者断手,重则丢失性命,十分残酷。

  陈少君也就是艺高人胆大,加上自信实力足以碾压对方,这才敢于尝试。

  扫了东方白一眼,先一步确定了自己的目标,正是对方腰间悬挂的一块玉佩,目击之下,判断出对方玉佩的重量,陈少君随即从身上另找了一个重量相差不大的东西,随即正式开始行动。

  先是以妙手空空之术,将东西取下,然后再以三仙归洞手法,配合空碗来酒等其他杂技手段,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玉佩重新系在了对方的身上。

  前后间隔极短,若不是刻意注意,也根本有丝毫察觉。

  陈少君在将对方身上的玉佩取出的同时,也第一时间将注意力放在对方的身上,确认对方没有察觉,才暗松一口气,随即眼中闪过了一丝亮光。

  “可行。”

  东方白的实力,好歹也是气海境第五重之境,感知之力不弱。

  既然对方都没能察觉,那么他心中的把握,就更大了。

  灵眼术一扫,万灵神解术使出。

  瞬间,这一玉佩就被他鉴定了出来。

  鉴宝画面浮现。

  从中,陈少君了解到,东方白父母早亡,这玉佩乃是他家人留给他的唯一一件东西,十二三岁之时,食不果腹,只得去偷,结果恰好偷盗了师傅张小生的头上。

  对方知道了他的情况之后,不仅宽厚原谅,而且开始教他武功。

  可以说,张小生即是他的师傅,也对他有着养育之恩,乃是亦师亦父的关系,感情自然极厚。穿书吧

  一次,听师傅所说,有老朋友约他外出一叙,他本没有太过在意,可十天半个月之后,都了无音讯,顿时急了,遍地打听,终于从一个老乡口中,得知自己师傅上了武恒山。

  他花了大半个月的功夫,才在武恒山的山涧之地,发现了师傅的尸体,更从师傅的尸体之上,找到了那柄‘发’字飞刀。

  想到师傅对他的种种,顿时就立下了报仇的誓约。

  于是,他到处打听擅长施展飞刀的强者,听说葬天坑中,有个飞刀王,这才打算千里迢迢,前去一问。

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别看东方白看起来年纪不小了,三四十岁的模样,其实才二十八。

  只不过长得有些着急了一些而已。

  “学武十多年,能将实力提升到气海境第五重,天资倒也不弱了。”

  陈少君感慨一声,再次使出妙手空空之术和三仙归洞等手段,神不知鬼不觉的将玉佩给置换了回来。

  全程,东方白都没有丝毫察觉。

  转头望向陈少君之时,还咧嘴傻笑了一下。

  陈少君回以一个微笑,然后直接找上了前面的那爷孙女俩。

  简单问候了两句,只是对方似是十分警惕,并不回话,一脸戒备的看着他。

  “我看起来这么像坏人吗?”

  陈少君自嘲一笑,对着那孙女说道。

  “像!”

  那孙女用力点头。

  陈少君一翻白眼,大惊小怪的说道:“怎么可能?纯洁小郎君,玉面佛心善良人,说的就是我了,怎么可能是坏人呢?”

  一边说着,心中就是一喜,这一接上了话,关系不久近了一步?

  果然,孙女嬉笑一声,脸红着说道,“纯洁善良是看不出来,但这偷心偏色的玉面郎君,倒是挺像。”

  不得不说,陈少君的卖相还是极佳的,小姑娘明显被闪了一下。

  “冤枉啊。”

  陈少君浮夸大叫,手顺势一伸,妙手空空之术已经使出。

  然后又很快完成了鉴定,将宝物送还了回去。

  应付一个气海境都不到的小姑娘,他自然轻松许多。

  不过这也难为他了,竟还出卖了下色相……不然看着爷孙女俩一副沉默寡言,对谁都一脸警惕的模样,还真难以插入话题出来。

  这一次,陈少君从少女身上取出来鉴定的,同样是一块玉佩。

  这玉佩,价值倒是不菲,是个难得的古玉,传承数代,其中他爷爷,也是玉佩之前的主人之一,且佩戴的最久。

  也因此,通过鉴宝画面,陈少君随之就对这爷孙女俩,有了一定的了解。

  这爷爷,姓孔,名乐,梨园出身,年轻之时,乃是梨园之中武生,乃是当时戏台上的常客。

  不过真正爆红,却还是对方一次反窜女角之时,那歌声婉转哀怨,当真入木三分,反而真正唱出了圈,成了角。

  多年风雨下来,结婚生子,然后就有了孔明月这个孙女。

  这梨园之中,唱戏讨生活,迎来往送的,都是达官贵客。

  普通艺人,靠着园主赡养,也能够填饱肚子,学一门手艺,而一旦有了名气成了角,收益顿时就跟着水涨船高。

  孔乐成角之时,已经娶妻生子,是以招惹的麻烦相对较少,一般的夫人小姐,也极少敢于赡养面首的人。

  可她的孙女,就不同了。

  别看他孙女孔明月,此时装扮上看起来老土,面色蜡黄,一副农家少女的装扮。

  但作为早年成角的武生的孙女,父母也是梨园中有着响当当名号的卖艺人,长相自然不差,千娇百媚,清纯可人,再加上她的唱戏歌喉,当真有如百灵鸟在唱歌一般,一身戏服上台,光是卖相,就让无数达官贵人感觉眼前一亮。

  再以展歌喉,那当真可是有如天籁,无数人为之倾心,一些达官贵人,喜好唱戏的公子哥,直接就被迷得神魂颠倒。

  这孔明月,也由此一唱成角,响彻梨园圈,让无数戏迷趋之若附。

  可以说,自从她一亮相之后,但凡有她出场的戏院,就再也不缺观众,高堂满座,座无虚席,甚至发展到一票难求的地步。

  而如此下来,麻烦也随之来了。

  这样的名角,美丽漂亮,艳名远播的绝代佳人,自然就会引得无数人追求。

  一般人,自知无望,倒还罢了。

  可梨园,天生就是与达官贵人,公子阔少打交道,这些人,要么有钱,要么有权,要么有人、有势力,要么钱、权、人、势力都有……

  甚至还有高官直言,要将之纳之为妾。

  也有王孙贵族,直言愿意娶之为平妻。

  若只是知礼而行,孔明月也不太担心。

  梨园在盛京城内开了数十上百年,也不是没有靠山。

  可偏生,看中她的人中,有王爷之子,有王孙贵族,有将军之子,个顶个的嚣张,纨绔。

  在苦劝无果,躲避无门之后,特别是有个王爷之子,直接下了礼金,要召她为妾。

  若那王爷之子,是个良善之人倒还罢了,终究身份尊贵,富贵清闲,银钱不缺,吃喝不愁。

  可她却早就知道,那王爷之子在盛京城内吃喝嫖赌,五毒俱全,而且更有换妻,赐女的嗜好,一旦嫁过去,她若是不得宠了,少不了就会步了许多姐妹的后尘,赐给其他纨绔友人,更有甚者,会被卖入妓院之中,当真可谓是万劫不复之地。

  如此,他终于怕了。

  孔乐作为爷爷,也不愿意自己的孙女,落得这般下场。

  于是,他们才千方百计的逃出了梨园,更以易容改面之术,乔装打扮等手段,随同这商队,顺利的出了城。

  ……

  “没想到,竟然是两个梨园大家。

  为了躲避灾祸,这才逃离了盛京城。”

  陈少君心中不由感慨万分。

  也就是这孔明月跑得快,若是稍慢一步,估计确实难逃权贵手中玩物的下场。

  毕竟,他通过以往的鉴宝画面,可也了解过一些有关这位王爷之子的信息,知道对方虽然纨绔,当并不蠢,特别是在做坏事方面,可谓极有天赋。

  总能在不经意间,让人家破人亡。

  总能在嬉笑怒骂之间,令一个歌女,凄惨收场。

  总能在别人悲切的目光中,享受乐趣,然后将敢于反抗的蝼蚁,一脚踩死。

  ……

  可以说,极具犯罪天赋,无恶不作,偏偏别人还不能拿他怎么样。

  随后,鉴宝结束。

  陈少君正想与两人告别,毕竟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,自然不会在对他们过多留意。

  梨园大家又如何?绝世佳人又如何?

  陈少君可是一身正气,视女人如红粉枯骨,一心想要攀上武道巅峰,仙法绝顶的存在,自不会为对方停留……

  当然。

  关键是对方年龄太小了。

  十五岁。

  陈少君可不是加拿、大、炮、王,下不去这个手。

  只是这时候,孔明月似是对他起了一些兴趣,反问道:“听说你是朝奉?什么是朝奉啊?”

  显然,陈少君的名声其实在这伙商队之中,已经流传了开来。

  孔乐孔明月这爷孙女俩,显然也听说过他的名号。

  “朝奉嘛,其实就是鉴定宝物,估算银两的行业。

  比如你头上的簪子,我抬眼一看就知道,这不是普通农村少女能有的,应该是戏院中,唱戏的艺人头上特有的头饰。”

  陈少君微微一笑,说道。

  一旁的孔乐瞬间就将眼眸落在了陈少君的身上,目光明灭不定。

  一旁的东方白见状,本能中站在了陈少君的面前,一瞬不瞬的望向了孔乐。

  “你看出了什么?”

  孔乐缓和了一口气,压低声音问道。

  “先生不用担心。

  我这只是职业本能。

  你们什么身份,有什么事,跟我无关。

  我只是见识的多了,懂得多了而已。”

  陈少君忙解释说道。

  心里也是暗自反省,还是有些浮躁了。在美女面前,总是忍不住想要表现一番。

  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已经是本能了……嗯,男人的本能。

  即便孔明月的年纪还小,但她漂亮啊。

  关键陈少君自己,如今表现在外的,其实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。

  这就有些尴尬了。

  每天精力旺盛的,当然十分浮躁了。

  总有一种怼天怼地怼世界的想法。

  要不是他拼命压制,早飘了。

  说不得就会找哪一个高手,打上一架,或是看哪个人不顺眼,狠狠教训一顿……

  两世为人,终究还是有点作用的。

  让他能够沉得下心来,始终保持低调沉稳。

  偶尔躁动之下,忍不住装逼,也是难免的事情。

  “希望如此。”

  孔乐深深地看了陈少君一眼,冷着脸没再说话。

  陈少君自是不会在意这些,与孔明月微微示意,就自顾自的往前面走去。

  他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也无心理会这孔乐的诸多猜疑。

  本身,两者之间,交集也不会多。

  双方最后的目的地,也并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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