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家中,程子睿的父母正在吃早餐。
“昨天夜里去哪了?”看他进门母亲金芝关切的询问:“快过来吃饭吧。”
程子睿拉开椅子坐下心里想着该怎么回答,总不能说昨天听鬼讲了一宿故事吧?爸妈一定认为自己脑子坏掉了。“和朋友们喝酒聊天,晚了就睡朋友家了。”他仔细想想昨夜真是奇幻,真是活见鬼。
“不回家也提前说一声,就不给你留门了。”金芝责备,起身给他盛汤。
“又不是小孩子了。”父亲程天一口吞下煎包,抹抹嘴对妻子使了个眼色,囔囔道:“都已经是个警察了,瞎担心。”Μ.chuanyue1.℃ōM
“多大他也是我儿子!”金芝端了冒着热气的鸭血汤放在程子睿面前,“大了我就不能管他了?你倒好,自己受伤退休了家里事也不见你管一件。你说儿子干啥不行?非要他学你当警察。风吹日晒就不说了还那么危险。看他天天吃口热饭都难,我看着心疼。”
程天哈哈大笑对儿子说:“你快吃,要不你妈又要叨我个没完!”
已经吃过早餐的程子睿暗自叫苦,端起小碗一口灌入肚中:“嫩啊!烫的刚好!”他对母亲比了个大拇指,放下碗,“惩强扶弱除暴安良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职责,我跟我爸都是宣过誓的,”随即起身举右手握拳,“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,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,坚决做到……”程子睿兴奋地背了一遍入警誓词,一脸骄傲。
金芝看到儿子正义凌然的眼神,不禁想起丈夫程天年轻时候的样子。时间过得真快,她内心感慨,儿子已经长大了,和丈夫一样成了为一名警察。
“再说了,我当警察也是为了弥补我爸的遗憾。”程子睿坐下说。
程天的眼神顿时有些失神。他当了一辈子警察,挽救了成百上千个家庭,人们都夸他是正义的使者,百姓的守护神。从他手里过的案子无数,件件他都办得扎实,可只有二十六年前的一桩案子是他永远的心病。
昨晚是他的五十岁生日,几杯酒下肚,他又对儿子提起当年往事。
“太苦了,那个年轻母亲。她眼里都是绝望,我明明答应帮她,可我能力太有限了。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。”
“她是冤枉的,你和我说过很多次了。”
父亲程天一阵沉默。
没等儿子说话,他自己接腔:“可破案是要讲证据的。”
程子睿望着父亲,把手搭在父亲端着酒杯的手背上点头。
程天苦笑得摇摇头:“我认定那个母亲是冤枉的。”
“记得你不是说她还有个孩子?那个女婴后来怎样?”
程天叹气道:“她父亲要账不得被逼的跳楼了,你说他怎么忍心抛下自己不满周岁的女儿啊!我跟你妈又不到合法的收养年龄,就联系民政口子的朋友找了一对夫妇,听说养父母对她很好,那姑娘到现在应该也和你差不多年纪。”
城市的霓虹初上,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如同潮水般涌向各自的归宿。今晚咖啡馆的客人不多,精致考究的室内零散的坐着三两个人或是聊天或是发呆。凌若心有些无聊的坐在吧台里把玩着手里的名片:程子睿,职业:你猜。
昨天深夜的经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,痴情的女鬼也好还有这个叫程子睿的家伙也罢,自己居然还和他聊了那么多!真该死,自己怎么一直在想这个家伙,想到这里她只觉得耳根有些发烫。正出神,突然一个温和的声音传入耳边。
“您好。”
闻声抬头,一个衣着考究的老太太站在凌若心面前。凌若心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,她身着一件卡其色风衣式连衣裙,白皙的右手握一支红色软羊皮钱夹,一头银发被挽得整齐素雅,标志的五官与精致的妆容交相呼应。虽然有岁月的痕迹,但周身散发出的优雅勾勒着她年轻时的美貌。这样的美人即使迟暮也会让人心生爱慕吧,凌若心想。
“您好,请问有什么需要?”
“听闻你们这里有种咖啡名为‘寻梦’?”老太太慈声道。
“是的,本店的隐藏菜单,每日仅售一杯。请问您要尝尝吗?”一种奇妙感觉涌上凌若心心头,她觉得眼前这位老太太一定有着不凡的故事。虽然咖啡店名为‘寻梦’,但是‘寻梦’咖啡一直是她的隐藏招牌,从未对外宣扬过。而老太太一进来便点名要这个‘寻梦’,这太不常见了,这让她不禁想起前些日子来到店里的一位老先生。
“就来一杯吧,谢谢。”老太太点头微笑,温暖的笑意自她的嘴角随着岁月的纹理蔓延。她的语气和动作无不传递着修养。凌若心开始好奇,这张脸庞见证过哪些惊涛骇浪?她不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袅袅香味中,‘寻梦’被端了上来。
“寻梦,寻此生梦中人,我怕是再也寻他不得。”
“他是谁?”
“是我失散七十多年的丈夫。”
随着娓娓道来,一段尘封了数十载的往事逐渐浮现出来。
(叶芊芊)
叶芊芊在舞台上唱完了今晚最后一支曲子,有些疲惫的她回到后台准备换装下班,后台的化妆镜旁像往常一样周围摆满了为她送来的鲜花。作为百乐门最红的歌女,她是上海滩靡靡之音中的一抹传奇。
绝美的外表,冷艳的气质,身处风月之地却又洁身自好,只把自己的歌唱好,不屑同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周旋的她更不必谈陪酒献媚,这便是叶芊芊,一个就连百乐门的老板也很尊重的歌女。
她拿起化妆台上的手包正准备披上自己的流苏披肩离去,这时门被推开,伴随着嬉笑打闹和哒哒的高跟鞋声,一群年轻入时的舞娘鱼贯而入。她们拥着一束漂亮的牡丹花束环绕在叶芊芊身边。
“叶姐姐,沈公子又送花了,这次的牡丹真美。”
“知道了,扔了吧。”叶芊芊笑盈盈的从镜子里看着她们,若不是大家早已了解她的脾气,也许会以为听错了。
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,沈府大公子沈钊每天都会遣人送花来:朱丽叶玫瑰、宫灯百合、小苍兰还有睡莲,每次都换着花样品种,费极了心思。但每次都无一例外的被叶芊芊扔掉。不过与其说是扔掉,其实这些花都会被小姑娘们私下偷偷拿回自己家。这么美的花为何就扔掉呢?小姑娘们私下也会议论,就如同俊雅倜傥的沈钊,多少女人暗恋心中,而她叶芊芊却不愿多看一眼。
走出舞厅,深秋的夜很凉,不期而至的风扫着街道,飘零的树叶卷杂着土尘。一扇大门隔着两种生活,门内是歌舞升平和纸醉金迷,门外是沧海横流和食不果腹。
路上此刻已经没有什么行人,一阵寒意卷了过来,叶芊芊裹了裹身上的披肩,想尽量使自己暖和些。沈钊的车照例在马路对面的路灯下停着,她扫了一眼心绪有些复杂。平心而论,沈钊无可挑剔,论长相,论学问,论家世,样样当属上海滩的名流之辈。可尽管如此,他待人处事彬彬有礼,毫无跋扈,更不提他对自己的专一和痴情。可这又能怎样呢?她的心早有所属,所以即便沈钊如何付出,对她而言也是无谓的。每当想到此时她便心生怜悯,不是因为沈钊,而是因为她想到了自己。难道自己对连晋又何尝不是如此?越爱越卑微,越卑微越沉迷。
她转过身走进夜色的里,不想让沈钊有任何的误会。更深露重,这孤单的夜晚让她心凉。不论刮风下雨连晋永远不会来接她,她甚至不知道连晋此时此刻究竟在哪。赁来的房子里她只能等着不知何时到来他,就像她同样不知道他何时会离开一样。
“少爷,叶小姐出来了。”司机看到叶芊芊走出大门向后座里的沈钊汇报。www.chuanyue1.com
沈钊自然知道,他坐在车里盯着百乐门目不转睛,就怕一眨眼会错过叶芊芊。
“照例。”沈钊拍拍司机的肩。
他的照例就是在身后默默跟着叶芊芊,直到目送她安全回家为止。他知道叶芊芊不会上他的车,如同不会收他的花。
以往舞厅这种地方他自然是不去的,一日随父亲沈有财应酬,便进了这百乐门。那是第一次见到叶芊芊,他的目光落在舞台中间,像是被锁住了般移不开。聚光灯下,叶芊芊着淡雅旗袍,冰肌如雪,画着淡淡妆容的面庞上眉目间浸透着冷艳。在这样的风月场所,绝世而独立,美人在骨,说的便是如此。
同沈有财父子一个桌子上的男子也看的入迷。垂涎三尺的他还未等叶芊芊唱完歌下台便上前请她喝酒。叶芊芊只唱歌不陪酒,上至老板下至宾客无人不知,所以平时少有人打她的主意。下了舞台的叶芊芊再三婉拒,但这男子看着似乎已经酒醉,不依不饶,烦于纠缠的她举起一旁的酒杯顺势泼到了对方脸上,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冷眼相待,丝毫没有畏惧。
男子一个激灵,愣了下便骂骂咧咧指着叶芊芊道:“你算啥子哦?你跟老子装个锤子吗你装?装清高?你不过是个歌女!老子看得起你才请你喝酒,妈卖批!”惊怒之余扬起手就要打她。怎知他的巴掌没落下,脸上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。他吃痛大叫这才看清打他的人竟是沈有才的儿子沈钊。
沈钊也被自己的举动吓到,可他就一门心思:
不能让叶芊芊受委屈。
“敢打老子哦?”男子捂着瞬间红肿的脸诧异道。
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局面,沈钊内心有点慌乱表面却强装着镇定:“她既然不想喝酒,你何必为难她?”
“你给他废话干啥?打就打了,打的好!”沈有财拍着桌子哈哈大笑。看得出他对儿子这记拳很是满意,他一直觉得儿子沈钊性格过于软弱,今天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打架,干的好!不愧是我儿!
男子没料到沈有财如此偏袒儿子,脸憋得通红喷着酒气道:“你这桩生意还要不要得?”
沈有财点着一支香烟,沉着地吮着,不屑于道。
“不要。”
“你莫给老子后悔!”男子拂袖而去。
叶芊芊也转身走开,沈钊追了上去拦她在半路。
“我刚才救了你。”
舞池的灯光下叶芊芊微仰起头,波浪般的长发散在胸前,她眯起双眼嫣然一笑,绕开他离去。
沈钊有些惊讶的待在那里,直到看着叶芊芊背影从视线里消失。有点意思,他自嘲着笑了笑。
从那一晚起,叶芊芊便成了他心中一个梦。他每日都来百乐门送花,每日都在同一个路灯下等她下班。而这一切只换来叶芊芊一句:
“谢谢,我心有所属,除非哪天他死了,所以请你死了心吧。”
此刻沈钊就这样一路陪着她,他以为对于这个女人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,而这一切却在叶芊芊推开家门的那一刻都改变了。
连晋死了,死在了叶芊芊的家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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