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书吧 > 科幻小说 > 444号医院起点 > 第三十一章 长夜(五)
  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  媚歌愈发糊涂起来。

  她本以为,值班室已经被鬼侵入,所以已经准备用咒物来对付。但是,最后的结果却是:什么也没有,咒物根本无法产生反应。穿书吧

  “难道是我的错觉?”

  媚歌抓着自己的头发,抚摸着额头上的黑色倒十字。

  对于灵异医生来说,鬼出来前永远比鬼出现在面前,要更加压抑。

  媚歌拨开头发后,整个人坐在椅子上,头缓缓靠在墙壁上。

  “难道我内心已经害怕到疑神疑鬼,甚至都出现感应错误的地步了吗?”

  媚歌其实真的不希望接受自己已经变得那么软弱了。

  但好像,这就是事实。她其实没有自己表面看起来那么强硬,她的倔强其实也一直在掩饰她的脆弱。

  媚歌不止一次想过——真的不止一次……想过自己哪一天会以什么样的形式死去。灵异医生是一个死亡率很高的职业,很多时候,身边的同僚,也许就不会再出现在自己身边了,也许什么时候就会因为咒物解封而被反噬变成真正的鬼,也许什么时候就会因为来停尸间值夜班而就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……

  所以,医院各科室之间,同事之间,关系其实都很冷漠。彼此都很清楚,也许哪一天,他们就会死去。也许哪一天,同僚就会变成敌人。

  所以……有着一个强大的科室主任的舅舅,直接空降的媚歌,本身就很不被周围的同事所喜欢。加上她本身医术其实不过关,却有着强力咒物加身,保命手段远强于一般医生,做手术死亡名额还往往让别人来承担。更不要说,她体内的魇虫,会对医生们的身家性命都产生不小的影响。

  只不过,这些人并不知道,媚歌并不是完全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切。所以,媚歌从来不会用通过抽取暗魂点方式增加自己的寿命。她只想活得和普通人一样久就够了,她这种靠伤害别人增强咒物的人没什么资格活得比普通人久。当然,她也不会因此放弃魇虫,何况植入体内的咒物也切除不了。

  她不想交朋友,不愿意和人交心,不打算谈恋爱,更不会结婚,也不希望自己长寿。如果,如果有一日,面临必死的绝境,就和科室其他的同僚一样,那么就死吧,这是她应得的报应。正如现在,她死后,不会有任何人伤心。即使是乔治,应该也很快会忘记自己。

  只是她没想到……原来其实自己还是很怕死的吗?怕死到疑神疑鬼都产生错觉了?

  “人真是矛盾到了极点。”

  媚歌自嘲了起来。

  她本来是做好了赴死的准备来的,但是真的面对死亡的时候,她竟然怕到了这个地步。

  “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去死!你活着对周围的人只会带来伤害!”

  爱丽丝·盖尔是唯一一个敢义正辞严咒骂她的人,其他人都畏惧她舅舅卡夫卡,只有她,敢正面斥责媚歌。

  据说她母亲是西班牙人,而爱丽丝继承了西班牙人高傲且无拘无束的性格。和媚歌相反,科室大部分人都喜欢爱丽丝,甚至有人为了和她跳舞而专门去学习了弗拉门戈舞。

  “梅尔·墨,你是一个灵异医生!作为医生,伱难道没有半点愧疚心理吗?你对他人没有任何同理心吗?你以为你即将嫁入浮士德家,成为副院长的孙媳,我爱丽丝·盖尔就不敢对你说这话了吗?你以为我不知道吗?我告诉你,我说的就是海伦娜·林曼!海伦娜就是因为你告诉了你舅舅她背地说你坏话,所以被派遣去看守停尸间,最后死在了那里!你真以为我不知道吗?”

  媚歌其实没有对舅舅卡夫卡说过海伦娜坏话。海伦娜·林曼是她曾经在住院部的同事,作为一个急诊科医生,海伦娜是很出色的。而且和媚歌不一样,她非常热爱医生的职业,甚至有强烈使命感。

  “我没有对我舅舅说过……”

  “我什么都知道!梅尔!你不要以为可以在我面前信口雌黄!”

  媚歌揉了揉眼睛。

  要去巡夜了。

  她拿起资料,走了出去。

  时至今日,她也不知道,海伦娜被安排值守停尸间,究竟是不是舅舅的手笔。

  海伦娜性格非常倔强,所以,她和媚歌自然会很容易针锋相对。即使海伦娜知道媚歌的背景,也知道卡夫卡主任很受副院长的器重,但她对媚歌从来不会惯着,二人自然爆发过争吵,关系自然变得恶劣。

  但媚歌从来没想过要害死海伦娜。她的确和一两个医生发过牢骚,但仅此而已。如今回忆起来,也许他们是舅舅安排的人。舅舅能暗中和达蒙·戴伦结盟却始终不为人知,那么各大科室都可能有他秘密安插的人手。如果舅舅因此派遣海伦娜去值守停尸间,不是没有这个可能。

  爱丽丝因为人缘很好,所以各科室都有人会给她传递消息和情报,让她能第一时间了解医院高层发生的情况。她和海伦娜算是关系一般的普通朋友,如果这当中有舅舅的手笔,她因此了解到一些蛛丝马迹,不是没有可能。当然,在她眼里,这一行为自然是媚歌授意卡夫卡主任所促成的。那么,在现在的爱丽丝眼里,自己也算是自作自受吧。

  也许真的是自己害死了海伦娜。但是,舅舅已经不在了,所以……媚歌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向他求证此事了。帮他安排此事的医生,也不可能承认这件事情。

  媚歌再一次检查着每一具遗体的状况。

  遗体看起来,和照片对比,依旧没有多少异常。

  一具具检查下来……

  还剩下最后一具遗体。

  亚历克斯·雷顿。

  爱丽丝负责手术,并撰写死亡证明书,拍摄遗体照片的这名患者。

  这个患者做过两次手术。

  他的第一次手术是三年前做的。当时为他主刀的医生,根据资料来看,正是海伦娜·林曼。在她去世后,这个患者就由爱丽丝接手治疗。

  其实,媚歌现在有些回忆起来了。这个叫亚历克斯的患者,当初非常感激为他做手术的海伦娜,甚至有传闻他喜欢上了她。当然,作为医生的职业道德,海伦娜自然不可能会和患者发生什么特殊关系,但也可以看出她真的对患者非常认真负责。

  仔细比对着眼前亚历克斯患者的遗体,媚歌看得非常仔细,不敢有任何遗漏。

  “嗯?”

  忽然,她发现,手电筒的灯光,开始有些不太稳定起来。

  “电池……更换电池……”www.chuanyue1.com

  媚歌立即取出身上携带着的电池,并仔细检查电池上是否有血迹。确认无误后,她将新的电池,装入了手电筒里面。

  “呼……”

  媚歌下意识有些紧张。

  手电筒,她明明是刚就更换好了新电池才对。

  医院出品的电池,也会质量不好?

  当她安装好电池,手电筒再一次亮起来时……

  媚歌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
  因为眼前,刚刚亚历克斯·雷顿还躺着的地方变得空空如也!

  “这……”

  诈尸是很正常的。但问题在于……这也太快了!

  她换电池,才多久的时间?

  媚歌惊恐地看向四周。

  亚历克斯·雷顿,海伦娜曾经的患者。

  她忽然想到……化为恶灵的他,会来向自己索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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