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年的秋天,山下的楮树差不多都被扒了一层皮
“三娃,你家是不是快吃不上饭了”狗蛋一脸担忧地问道
最近沈家院子里天天晒树皮,不知道是不是没粮了,要是天天啃树皮,那他兄弟肯定要掉膘,那就大事不妙了!
要知道,狗蛋就是长得白嫩又纤细,无论去哪,都是全场最适合挨揍的那个,但是沈天天不一样,长得比山里的野猪还威风,这庞大的压迫感,分分钟掌控全场,总之就是特能唬人。
这么多年,自己一直躲在三娃背后被保护着,如今兄弟有难,他也不是那吃独食的,狗蛋都做好分出一半口粮的打算了。
沈天天不知道狗蛋的想法,昨天二妞让他撕树皮,后屋的空地上树皮都快堆成小山了,让沈天天不得不怀疑,二妞是不是把村里的树都剥光了。
撕树皮也不麻烦,把黑皮撕掉留下白皮,一开始还没什么,后面做久了就有点麻了,直到今天早上,看着晾在院子里白花花的树皮子,不禁满心欣慰,虽然有点手酸,但为了伟大的事业,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被狗蛋问到口粮问题,他也有点诧异:“你哪来的消息,我都没听说”
“你们家这些天晒的树皮,不是口粮么”狗蛋问道
闻言,沈天天有点憋屈,他的豪情壮志无人知晓,昨天二妞跟他说“成大事者必先行,而言后从之”
这话长得,完全是他不认识的样子,二妞解释说,这意思就是,一般干大事的人,事成之前是不会跟别人说,等默默地干成了,再吓别人一跳。
也对,毕竟他也是个成大事者,不得已,到嘴的话又憋了回去。
但还是有必要解除一下误会,沈天天解释道:“这些不是口粮,家里还是能吃上饭的”
听到三娃不啃树皮,狗蛋就放心了,树皮什么的他也没兴趣,转个头就跟沈天天说起了村里的闲事
“我娘说,黄大婶告诉她再过两天村里要再搬来一户,新来的跟张家一样,儿子也是读书人,消息是村长媳妇亲口说的,绝对可信”
狗蛋跟沈天天混久了,自然知道兄弟就好这一口,他这一得到消息,可不就立马赶来了嘛
果然,沈天天的兴致一下子就来了,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往村口去了。
当天,沈寻忽悠沈天天剥树皮,等交待好晾晒方面的工序后,才放心地去张家大屋附近转悠。
张家住得比较偏,附近零零落落没几户人家,再加上刻意不与人往来,相交的更是完全没有,搬来六年了,说过话的人屈指可数。
而且,这一家都是读书人,村里人也不好意思主动上门攀谈,谈得上往来的就只有村长一家,想来也是挺傲气的。
现在有两个途径,第一个,就是找附近的邻居打听,但是,张家大屋离得最近的邻居也隔了好几块田,所以这个可想而知,结果不会多好。
全村与张家最为熟识只有村长家,村长媳妇知道的黄大婶也知道了,黄大婶压箱底的情报,沈天天也全都说出来了,虽然现在知道了大致的情况,但是毕竟是通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传达的,准确性还有待商榷。
沈寻猜想,阿娘肯定会去找村长媳妇,既然如此,那就不用她来操心。
还有第二个途径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,自己亲眼所见,哪怕不能发现什么,能了解下这家人的性格也是不错的。
可惜,张家大屋的外墙太厚,里面的情况,不要说看到,就是听到都成困难,绕着外墙走了一圈,最后只找到一个狗洞,按其大小尺寸来看,钻进去是绰绰有余的,但若真这么做,事情的性质就变了,理智劝阻了沈寻,然后老老实实蹲在洞边,就像那个守株待兔里面的可怜老人,活生生蹲守了三个时辰。
寓言诚不欺我,守株待兔没出路。
虽然这趟算是白干了,但至少可以确定张家没有养狗,首先洞口没有狗味,周边也没有狗屎,附近也没人听到狗叫……果然这趟白干了。
值得庆幸的是,这趟也长了不少教训:关于小说里面,但凡蹲墙角都能听到重要情报的设定在实践中毫无用处,从现实角度来分析,隔上十五米以上就听不清,更何况她这里估计还隔了几层墙可以说是一无所获,最后,只能拖着两条麻了的腿颤颤巍巍地回家了。
出师不利,沈寻决定改变一下思路。
张家现在就是座堡垒,攻克堡垒肯定是高难度的,所以她觉得,可以先从张三郎本人开刀。
于是,在回家之前沈寻先绕了个路,到了好姐妹金银花家中,银花说她明天正好要去镇上交帕子,那是正正好,于是两人约定好时间,碰头的地方,沈寻才从银花家离开。
到家的时辰有点晚了,沈氏正在收拾桌子,抬头一看是沈寻回来,顿时眼神一厉,扔下抹布叉着腰,一副风雨欲来之势,在这之前,沈寻赶紧抢先开口
“我刚刚在银花家玩耍,一时忘了时间,回来得有点些晚,让阿娘担心了,我保证再也没有下次,阿娘你别不开心了”
沈氏:“……”
见此,沈寻又试着转移话题,问道:“阿娘是不是去村长家打听了,有问到什么别的情况吗?”
沈氏气笑了,什么话都让你说了,我还没问你,你反倒先问上我了。
在知道老二是去了银花家的的时候,已经不怎么气了,沈氏特别喜欢银花,一手好绣活,人又文静又会打扮,多跟着来往来往总没错,变不成银花至少也沾点花气夶风小说
虽然不生气,但该说的还是要说:“成天不着家,也不多跟人银花学学,能不能有点女孩子样,一天天的尽整那树皮,你是饭吃多了想换口味吗?再不干正事,以后你跟三娃,你们俩就别吃饭天天啃树皮去!”
说完就转身去了厨房,跟沈梦一起准备晚饭
沈天天:“……”
今天沈氏去了村长家,打听到的情况跟老三说的差不远,倒是也探听到点无关紧要的事,本来想私底下跟老大提一嘴,现在老二既然都问了,也就不避着他们了。
晚饭过后,沈氏才说出来
原来,狗蛋的姐姐刘宫喜,几个月前在县城,遇到几个痞子,正好被张三郎撞见,于是顺手帮了刘宫喜一把,那张三郎长得仪表堂堂,举手抬足更是温文尔雅,刘宫喜哪里见过这般男子,更何况刚刚还对自己还出手相助,顿时一颗芳心暗许。
当天回家就跟母亲刘氏说了,刘氏自然不愿,不是对张三郎不满意,而是清楚自家姑娘配不上,何必自取其辱,可刘宫喜铁了心,非张三郎不嫁,还偷摸地在那里学认字,刘氏没办法了,才找的村长媳妇商量,可谁也没想到,张家居然跟沈家提亲……
对于这个狗血又甚是俗套的英雄救美剧情,不要说沈梦和沈天天这两个土著,就是沈寻这个现代人都惊呆了,果然,人生处处是狗血
沉默了片刻,沈梦缓缓开口道:“这亲事总归得听阿娘的”
意思是亲事成不成沈家自有定论,刘宫喜这事不予置评,沈寻心想,这事本就是莫名被牵扯的,假装不知道就好了。
沈氏揉了揉头,淡淡地说道“这事你们知道就行了,都是一个村的,抬头不见低头见,只要不摆到明面上也没什么好顾及的,当年你们的爹也是十里八乡的俊后生,像这种烂桃花早就见怪不怪了”
沈氏一派云淡风轻,倒是让三个少见多怪的乡下娃长了见识。
沈寻第一次听沈氏提起沈父,也挺好奇的,据她所知沈父原名沈知秋,本是走街串巷的货郎,为人能说会道又诚实守信所以很受客人欢迎,因此家中也算富足,后来更是走南闯北置下一笔家业,但是四年前,因运输货物被敌军当成奸细杀死,沈家从此就只能由沈氏跟三个子女共同支撑,在沈知秋死后的几年,沈家母女靠着几亩田地,倒也还算过得去。
今日一听,这沈父还有个好皮相。
沈寻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脸,就是一碗白开水,这长相虽然不丑,但也跟美丽无关,沈氏自己的外表倒是格外惹眼,即便整日劳作,也不能否认是个大美人,根据下面三个娃的长相来分析,第一种可能,审美不在一条水平线上,第二种可能,沈父戴了顶绿草帽,第三种可能,沈父那种属于内在美。
事后,为了验证可能性,沈寻还特意跑去问沈氏,她跟沈父长得像不像,从沈氏鄙视的眼神她觉得,可能就是爱情,给沈父加了几十层滤镜。
刘宫喜这个事就这样过了
等到晚上,沈氏回房准备歇下的时候,沈寻也跟着溜了进来
“阿娘,明天银花要去白石镇上送帕子,我想跟着她一块去……”说完眼巴巴地盯着沈氏
闻言,沈氏皱了皱眉头,一边解外衣一边说话:“人家送帕子,你跟着去干嘛”
沈寻窜过来抱着沈氏的胳膊笑嘻嘻地说:“我都好久没跟银花一块去镇上逛过了,阿娘你就让我去嘛”
好久没见老二这副撒娇卖痴的样子,沈氏语气也软了软,轻笑着捏了捏老二的红脸蛋子,说道:“你个小泼猴,人家银花是去办正事的,你跟着瞎胡闹什么,再说了,镇上人那么多,两个姑娘家家的多不安全,下次娘去镇上再带你去逛”
沈寻眨了眨眼道“阿娘放心,银山哥也会跟着我们,很安全的,而且,银花跟我说,她每次都是送完帕子就回来,早就想约着我去镇上逛逛了”
听说金银山也会去,沈氏想想也是,银花这边有什么事,银山都会陪着她,金家自从只剩下这兄妹俩后,二人相依为命,一开始左邻右舍瞧这兄妹俩孤苦伶仃有心帮扶,但后面发现,无论是田里的活计还是家中的事物金银山都打理得有条不紊,小小年纪又当爹又当娘的,把小他4岁的妹子当女儿来养,稳重得让人心疼。
而且妹妹金银花也是个心灵手巧的,帮着兄长把家里照料得妥妥当当,让金银山能安心在外做事,自己也靠着绣活补贴家用,乡亲们也没想到,金家硬是靠着兄妹俩把整个家撑了起来。
这次去镇上有金银山跟着好歹才让沈氏安了心,软磨硬泡了一会,最后才勉勉强强同意让沈寻跟着去
今天总算可以安心睡觉了,沈寻乐呵呵地想着,然后准备回屋睡大觉
“我怎么老觉着你要干什么坏事”
已经走到门口,抬起的一只脚刚准备跨过门槛的时候,沈氏的声音悠悠地从背后传来,吓得沈寻直接冻在原地,然后僵硬地反口道:“阿娘,你想什么呢,我跟着银花还有银山哥能干什么坏事”
沈氏轻哼一声,才道:“过来”
等沈寻心不甘情不愿地挪了过来,沈氏才拿出几个铜板,拉起沈寻的手,塞进了她的手心“再多就没有了,省着点花”说完挥了挥手,让人赶紧走
等回到房间,大姐已经和衣躺下,沈寻蹑手蹑脚地爬到里侧,轻轻地掀开被子,然后钻了进去。
铜板的温度好像一直还留在手心,然后变成一只小鱼,在沈寻的体里快活地游来游去。
这一夜,沈寻脑海闪现过很多东西。
想到明天要早起去镇上,想到银花脸上可可爱爱的小雀斑,想到自己造纸的进程,然后想到自己在现代的父母,如果自己死了,那么爸妈知道后,应该也会伤心的。
做为留守儿童,父母总是忙着赚钱,零花钱从没少过,在富养女儿这一理念上,夫妻俩算是贯彻到有点偏执,以至于两人离婚后,沈寻的零花钱直接翻了个倍。
等到大学毕业后,找了份支教的工作,自己也能赚到钱了,但两边的父母还是时不时地往那张校园卡里面转钱。
想到那张银行卡,沈寻就很心痛。
工作之后,她再也没用过里面的钱,偶尔还会把工资存部分进去,本来想着等到爸妈老了,给他们养老用,但是她可能死得有点仓促,什么都不记得了,也没来得及交待什么,所以那银行卡里面的存款估计是白给了。ωWW.chuanyue1.coΜ
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立遗嘱的重要性,沈寻有了痛的领悟,于是暗暗决定,等往后但凡有点钱财了,还是要趁早立遗嘱,免得哪天又不明不白地挂了,认真思考一番后发现,自己不仅是个穷人而且还是个文盲,然后,悲伤开始逆流成河。
最终,沈寻还是沉沉地睡着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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