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光如此,他还狠狠地骂了句:“汽油桶用没了,就他们和狼狗了,喂药怕什么,咱俩能包一群。”
姜子民不假思索地说:“东归集团谋划了这么长时间,不会就这些玩意,他们每一步都设计好了,可惜宋歌和陈子信了。”
宋歌是他的最爱,竟然阴差阳错地成了个脏女人。
以前就隐约感觉他出了问题,现在越来越确定了。
从刚才那一刻开始,他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,一颗心仿佛一下子悬在了空中,情感上没有了着落。
沈久远听他分析得有道理,唉声叹气地坐在了地上。
姜子民清了清嗓子,大声赌气地说:“老刘,这些路我们不走了,朝北去,朝东去也行,我的家的山头,我的窝棚,都在等着我,还有你……”
或许是情绪激动,他说得也不是很清楚。
刘猛品着他的话,似乎感受到了来自姜子民的力量。
这是一种叫人心跳加快的悸动,他灌了一大口酒,很是上火的样子。
贾仁鹏硬气地拽过了他手里的大喇叭,发出了胜利者特有的声音:“放你-妈-的屁,你自己找死老子不拦着你,长胳膊不拉短命鬼,三天后我派人给你们收尸……
不过先说好了,骨头有可能喂狗,也可能当时烧了。”
说完了这些狠话,他们开始在山坡上搭帐篷,然后一些户外用的炉具开始工作,很快飘出了浓浓的饭菜香味。
姜子民则坐在地上,和沈久远分析了起来。
圣龙泉这地方人迹罕至,东归集团的人靠着本领高强,在这里设了秘密据点。
只是这地方姜子民和沈久远都没来过。
山里连套野兽的套子和陷阱都看不到,简直是一片大山深处的处-女地。
赶上极寒血月,这里冷得要命,处处都是一片死亡的气息。
连动物都很少看到。
刘猛既然安排了,这地方通往居民区的路上、山头上,应该会有“山鬼”们守着。
就算是守上三五天,他俩也很难生存下来。
要说坐以待毙,那不是姜子民的性格。
沈久远缩着脖子,有些畏难地说:“他们害我和你爸那回,都没下这么大的功夫,没那么多人呢,天也没这么冷,还有可怕的极光,也不知道林场里咋样了。”
来的时候林场里地震了,很多房屋坍塌,死没死人呢。
他自然地想起了林晓菲,想着想着,竟然莫名地笑了起来。
姜子民专注地想着整个山区的情况,然后慢慢地看向了东北方。
当他脸上绽放出些许希望的光芒时,竟然又闪过了一丝狡黠。
他犹豫了下:“有件事,不知道说还是不说呢?”
沈久远的目光透过漆黑的夜幕,老道的摇了摇头:“没用了,他们给了三条路,一是投靠他们,我不干。二是熬死咱们,以后他们吹牛有资本,再就是慢慢熬死咱们,你不明白吗,
咱还不是真正的猎人,猎人在这地方也待不过三五天……”
人将即死其言也善。
他说的是心里话。
姜子民叹了口气说:“林晓菲一直珍藏着一件时尚的旗袍,绛红色的,说到时候单独穿给你看。”
就这么一句话,透着非常大的信息量。
沈久远一下子跳了起来,冲着旁边的大树砰砰的就是几拳,整个人一下子年轻了许多:“那不就是洞房花烛之夜的时候吗,姜子民你记着,我一直是大小伙子,根本没和她干过那种事,就等着呢,等待才幸福,就像盼着喝一壶老酒。”
他积极性起来了,姜子民顺其自然地指着东北方说:“我琢磨过了,应该从那地方走,虽然没有路,没有住的地方,但应该有点机会。”
他搜肠刮肚地想了好一会了,把各种事放在一起回忆,往北至少得走几百里地,全都是杳无人烟的地方,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,进去容易迷路,加上动物多,容易活不过三天。
沈久远听着他的计划,似乎一点希望都看不到。
他扒拉着东西,如实地说着情况:“咱一人一身衣服,两把砍刀,还有半盒烟,就这点玩意,天寒地冻,啃树皮都没得啃。”
这些姜子民都想过了,不过在他看来,没有别的选择,其他地方都有“山鬼”守着,过去是死路一条。
要单单是拼死,姜子民反倒不怕了,怕的是名声受辱。
他俩决定三个小时后出发。
沈久远开始想点火,姜子民淡淡地说:“点火没事,刘猛他们不在乎,就像困死咱们,以后你也能点火吗!”
沈久远听出来了,他这是要走一条杳无人烟的无人区,什么事都可能发生,火柴得用在关键的时候。
当他靠近姜子民时,姜子民先是一愣,随后把后背对着他。
两人紧紧地靠在一起,躲避着寒风,蜷缩着身体,尽量多睡会。
这种天气,要不是累得要命,谁也不会闭上眼睛的。
当他们保持这个姿势后,马上感觉到了来自对方身体的丝丝暖意。
才睡了十多分钟,沈久远就觉得脚丫子跟猫咬似的,费劲地挪腾着。
姜子民察觉出来他脚可能冻僵了,用刀把重重地敲了敲他的腿,这家伙疼得一下子站起来了,耳畔很快响起了姜子民的声音:“笨蛋,先探探路去啊,跑起来就不冷了。”
沈久远朝着北面下坡跑了一会,气喘吁吁地回来了:“跑着跑着我都快睡着了,这样,你看着我点,别冻成了冰雕,然后你再睡。”ωWW.chuanyue1.coΜ
地上,姜子民又铺了些干树枝子,他俩重新做好。
开始的时候,两个人背靠背坐着,时间不长,沈久远还在心里提醒自己别睡得太沉,容易醒不过来了。
睡梦中,他隐约感觉姜子民翻过身来了,紧紧地抱着他。
老沈某些方面有洁癖,不过这么一来缓和了很多,眼皮都睁不开了,他明知道姜子民忍着寒冷,给自己送来了暖意,也顾不上了,一下子睡了过去。
也不知道睡了多久,他忽然觉得脚脖子疼。
开始没当回事,等疼得受不了时,一下子睁开了眼睛。
一只大狗般的家伙一下子抬头看向了它,尖尖的嘴巴上有血迹!
这家伙竟然是林中冷血杀手猞猁。
沈久远眯着眼睛,不以为然地往前凑了凑。
猞猁张嘴就像咬他喉咙,沈久远伸手捏住了它的脖子,一个兔子蹬鹰,活生生揣的这家伙身子悬在了空中。
要是把这家伙给踹飞了,马上就会跳到他头上,直接给开颅了。
因为这是猞猁最惯用的办法。
姜子民没睡着,这才听到了动静,一下子给他递过了砍刀。
沈久远一手掐着他的脖子,朝着旁边的树走去。
猞猁劲大着呢,扭动着身体就要咬他,沈久远来了个更狠的,一下子把锋利的刀塞到了它嘴里!
他倒没一下子杀死它,而是制止了它的进攻。
到地方了,他锁喉般地掐着猞猁的脖子,手法娴熟地给它活生生脱皮了。
等它痛不欲生地惨叫时,才给了它一刀,结果了它的小命,很快把皮剥了下来。穿书吧
这家伙很过瘾地看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,满脸的畅快。
姜子民走到了跟前,嘴里说着“老东西,等会,等会!”
说完,他弯腰蹲在了树跟前,贪婪地喝上了猞猁流下来的鲜血。
一股子热流涌入喉咙,他觉得味道和野猪血不太一样,很难闻,但能感觉出来这东西一是热乎,而是有营养,喝着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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