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正巧是周末,温雯不用担心上学问题,但她不是个爱宅在家的人,便提议明天让边南带着她去图书馆。
怕边南不喜欢图书馆的氛围她特意补充道:“你把我送到那就行,我要回去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。”
边南沉默片刻:“不用,我陪着你。”
反正他妈明天中午就回来了,不用担心没人照顾那只狗。
“那个……狗怎么办?”温雯突然开口,她自责道:“都怪我,原本要帮它找主人,没想到全搞砸了……”
“你自责个什么劲?”边南打断道:“大家一起捡的,也是我让那人给它带走的。”
沉默片刻,他突然说:“我打算收养它。”
“嗯?”
温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,养狗本身就是一个麻烦事,就像养孩子一样,不仅需要耐心还要有责任感,她不想边南是因为某种愧疚感才想养它,况且边南对狗也有阴影。
“你要不再想想?和边阿姨商量一下也行啊,万一阿姨不同意呢。”www.chuanyue1.com
她正准备掰着手指头细算养狗的坏处,就听见边南开口。
“我决定好了。”他果断道:“我知道,在别人眼中我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坏学生,做什么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但你总不会不相信我吧。”
其他人怎么看他他不在乎,唯独他万分在乎温雯对他的看法。
自小,他便是邻居家的坏孩子,搬来家属院之前,他更是连一个朋友都没有,他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,从不打架逃课,顶多上课看漫画书,态度散漫些罢了。
小的时候他也犟,没人和他玩,他干脆就摆烂,孤僻的性格直到遇见温雯那一天才改变。
那天,边兰领着他拜访邻居,开门的是温雯,她先是愣一下,而后露出标准灿烂的笑容,那笑容,足以融化边南心中所有的冰峰。
温雯很热情,自那天起会主动约着他一块上下学,他也逐渐变得开朗。
是温雯带他走出阴霾,所以边南最想自证的人就是她。
而温雯也是会无条件支持他的人,只要他做好决定。
听他这么说,温雯急忙摇摇头,马尾随着幅度甩来甩去:“我当然相信你,你想做的我就陪你一起。”
“好。”边南忍不住勾起嘴角,有她这句话就够了。
……
金毛边南趴在沙发边上,一脸幽怨的盯着门口,那家伙一回来就走了,留它一只狗独守空宅。
忽然,它想起来什么,扬起脑袋,晃晃悠悠进自己曾经的房间。
它环顾四周,一眼锁定书桌上的文件夹,他虽然学习不好,但试卷从来不会乱扔,而是分科整理好放在文件夹内。
金毛边南先是跳上椅子,而后利落跳上书桌,用嘴将试卷倒出来。
试卷一张张看过去,分数惨不忍睹,连它自己都看不下去,除了语文,其他科目没超过三十分……
看来,逆袭之路任重道远啊!
糟糕,有人在上楼梯,估计是边南回来了。m.chuanyue1.com
金毛迅速将试卷压在文件夹下,跳下桌子走出卧室,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当狗也就这一点好了,听觉嗅觉都比人灵敏的多,或许这就是它的金手指?
边南进门瞥向沙发边的金毛,一人一狗对视一眼。
电光火石之间,有大量的记忆涌入金毛边南的脑子中,它呆滞在原地,消化着那些不属于它的记忆。
在脑海中它看见方才边南与温雯的对话,它看见了温雯的脚伤,也听见边南说要收养自己。
那些记忆是属于少年边南的!
难道……这就是传说中的通感?这才是自己的金手指?
它带着疑惑冲着少年边南叫两声:“汪汪汪。”
对方又瞥它一眼,随即走进厨房,给它端出来一碗狗粮……
漂亮!这小子以为它饿了!
看来这种情况只存在它自己身上,这不就是老天爷给它的机会嘛!
金毛思考着低头嚼几粒狗粮,怎么回事?有点好吃!
果然变成狗,口味都出奇的感人呢。
边南俯下身摸摸它的脑袋:“你以后就留在我家吧。”
金毛轻轻蹭蹭他的手,表示赞同。
“给你骑个什么名字呢?”他自言自语道:“要不就叫小马达?跟着我混吧,小马达。”
清晨吹来的一阵风仿佛是可以被看见的,它拂过少年的衣角,转身抚摸少女的脸颊与发丝。
温雯坐在车后座,两只手轻轻放在少年的衣摆处,她享受的闭上眼,感受清风拂面。
“边南,有空教我骑电动车呗。”
她睁开眼,抬头观察着边南毛茸茸的后脑勺。
“等你脚好了再和我说这件事。”他回道。
“哦……”
周末市图书馆人很多,边南扶着温雯找了半天才找到两个位置,虽不在一起,但离得也不算远。
边南先把温雯要看的书找到,这才随便抽一本打算自己看,那是一本诗集,名字很好听——月光落在左手上。
温雯爱看诗集,几乎每次来她都要借走两三本,受她的感染,偶尔他也会看一些。
阳光透过窗偷溜进来,洒向它想要照耀的每一寸地方,边南抬头,目光所及只有温雯低头的背影,那背影单薄,被发丝遮挡大半。
边南指腹微微用力,按紧诗集的一角,那一页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——我爱你。
我不适宜肝肠寸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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