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确实研究过嘛。”
芙琳吉拉小声都囔着:“抱歉,大人,我只是觉得,凭借我现在的水准,应该不至于酿成那样严重的后果了。”
洛萨伸手,抓了抓芙琳的白色长发:“我也这么认为。”
“但下次可不能再在城堡里做实验了,我可以划给你一座无人的庄园,或是提前布置好防爆的法阵。”
芙琳吉拉有些泄气道:“好了,我知道了。”
库尔斯微笑着说道:“殿下,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,您还是快些去洗漱吧。”
芙琳吉拉有些不开心地应道:“哦。”
目送芙琳吉拉离去。
洛萨看向房间里。
库尔斯的手中正缭绕着黑色的雾气,那些被灯光投射出的阴影,在地上缓缓爬行,它们的颜色偏向于深红。
来到地上正腐蚀地砖的酸液旁,便张开嘴大口吞食着,很快,酸液就被清理干净了,只剩下砖石被腐蚀的深痕。
洛萨向库尔斯微微颔首:“辛苦你了,库尔斯。”
库尔斯摇头道:“不,大人,这是我的本分。或许有些僭越,但我还是想说,请您多关照一些芙琳吧,她看起来或许是个很骄傲的女孩,但实际上,内心很敏感,很需要陪伴。”
洛萨有些沉默。
他当然知道这一点。
“我知道,谢谢你的提醒。”
这段时间,他陪伴芙琳吉拉的时间的确很少,因为经常跟让娜在一起,学习骑术,锻炼剑术,还要处理领地里的事务。
而芙琳吉拉又是个对此一窍不通的傻孩子,洛萨处理政务时,她连听都听不懂,更别提搭话了。
所以,认为自己有些“无用”的芙琳吉拉,就开始耐着性子,研究起能对洛萨产生帮助的炼金药剂。
不然,以她那种坐不住三秒就会感觉枯燥乏味的性格,哪来的这种毅力?
…
回到房间。
般若正伏在桌前,认真用鹅毛笔蘸着墨水,在纸上书写着什么。
她自己想要创作的小说,仍处于雏形。
只是废稿就积攒了厚厚一大摞,若是前世那些靠字数挣钱的网络小说写手,一定会心疼的滴血。
洛萨有些疑惑道:“般若,你对自己的要求也太高了,我看过你的一些废稿,明明内容都很不错,为什么要丢掉呢?”
般若微怔,抬起头,平澹的眼眸里酝酿着少许波澜——你居然看过?
料想,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。
不然他的态度肯定就不是现在这样了。
于是,她又垂下眼眸。
长长的睫毛,在眼睛下方投射出一排阴影。
她低声说道:“写作,只是一个取悦自己的过程,我享受这个过程,不代表我就真想写出什么。”
“是因为感觉太无聊了吗?”
“还好。”
提问:女人的“还好”等于什么?ωWW.chuanyue1.coΜ
洛萨脑袋里不禁生出了这样一个问题,他笑着说道:“要来一局昆特牌吗?谁赢了,等芙琳吉拉回来,就跟她对战。”
….般若犹豫了下,将鹅毛笔插回在笔筒,偏着头盯了洛萨许久。
黑色的长发垂落在白皙的脸侧。
洛萨很坦然地和她对视着,只论样貌的话,般若实在是无可挑剔,每次只是远远打量着,也觉得赏心悦目。
“好吧。”
“就用随机调过的盒子,咱们谁都不知道对方手牌的那种。”
洛萨取出两盒昆特牌。
昆特牌之所以畅销,和它们的材质也有关。
不仅纸张质地经过改良,比绝大多数书籍都更好,还包了金属边框,以避免弯折,上面的绘画也是用有别于这个时代画技的现代写实风。
哪怕排除娱乐功能,也算是非常不错的收藏品。
如果不是有凋版印刷术存在,它能不能挣到钱都成问题。
这也造就了在耶路撒冷城,哪怕是平民也有钱为自己购置一套卡组的盛况,使得这门娱乐活动,隐隐有了一种上至国王,下到自由民,都风靡起来的趋势。
至于农奴?
活着都难,怎可能拿钱来买这种东西?
洛萨将一盒昆特牌递过去,说道:“要用猜拳决定先后手吗?”
在他设计的昆特牌里,后手是占据明显优势的,所以如何决定先后手,历来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。
“不必了,第一,第三回合你后手,第二回合我后手即可。”
般若很自信。
她的实力也的确很强,整个希伯伦,也只有让娜能跟她打的有来有回。
洛萨手持的卡组,是怪物卡组,里面的怪物包括食尸鬼,劣魔,夜妖,吸血鬼,夺魂魔之类…极擅长解牌。
而般若手持的卡组,则是耶路撒冷阵营,擅长团队增益。
现版本的昆特牌,仅有两个阵营,耶路撒冷王国和阿尤布王国。
怪物阵营还未发售。
至于后续的卡组,仍在打磨之中,推出之前,还得由他们多试玩一番,尽量避免产生那种bug式的卡牌。
现实可不是游戏,没有版本更新这么一说。
一旦推出一张bug类卡牌,会引发一系列麻烦,更严重的,真是会导致口碑烂掉,彷造品后来居上的后果。
身为专业做游戏的,洛萨可太了解这些了。
转眼,便来到了最后一回合。
眼见般若丢出了一张使全体近战栏卡牌得到增幅的鲍德温国王。
洛萨转手就是一张夺魂魔,将对面的“鲍德温国王”移入了己方近战栏。
他眼神含笑,说道:“这打法,可真够大逆不道的。”
般若点头道:“的确,但更大逆不道的还在后面。”
说罢,直接丢出一张“洛萨牌”,将“鲍德温四世牌”摧毁。
洛萨面不改色再丢出一张地狱恶鬼牌,将其复生,从墓地里重新挪回牌桌上——若是让虔诚的信徒看到他们私底下这种狂放的打法,恐怕立刻就要被气得吐血。
简直是渎神之举!
….…
破晓之时。
修道院的钟声响起。
隐约能听到晨祷的神职者们,正发出悠扬的吟唱声。
黑夜带来的森冷寒意还没随着太阳出现而离去。
城堡的铁栅门便轰隆隆升起,一面随风飘扬的雄鹰旗帜,被汉斯握在手中,率先走出了领主大厅。
洛萨骑在坐骑上,背后的黑色披风上,用金线绣了一头张牙舞爪的龙首,下方是用拉丁文书写的箴言——沐浴龙血。
两名侍从跟在他身后,为他携带头盔,骑枪,鸢盾等装备。
翼骑兵们整齐列队,背后齐刷刷的羽饰,使人不禁心生敬畏。
瓦兰吉卫队和留任老兵们被混编在了一起,披着熊皮斗篷的掌旗官,高举金色的鹰徽,这两支同属于罗马,但又跨越了无数年的军队,就这样奇妙地融为了一体。
神父们在不远处迎接着。
一个头顶被剃得光秃秃,周围只剩一圈白色卷发的修士,穿着及膝的白袍,大步走上前,扶住洛萨握着缰绳的手臂。
这种地中海式发型,被称作圣彼得发式,有别于东正教的僧侣们,仍旧使用的要把头发全部剃干净的圣保罗发式。
修士高举起手中的十字架,高声吟诵道:“圣米迦勒与你同在,洛萨伯爵,你的军队必将沐浴异教徒的鲜血,凯旋而归。”
“乌瑟尔司铎,感谢你的祝福。”
洛萨微微颔首。
在希伯伦,教会的力量很薄弱,最高品的神职者,也仅仅只是个七品司铎,地位跟耶路撒冷的宗主教是天地之别。
乌瑟尔司铎带着讨好的笑容:“大人,在您出征之后,我也会日夜为您祷告。”
洛萨也露出笑脸,说道:“再次感谢你,此行,我将以异教徒们的鲜血来回报你的善意。”
他知道乌瑟尔司铎的真实意图,不是想要在洛萨新获取的土地上,那些皈依者们组成的村庄里修建教堂,就是想要分一杯使异教徒改信的功劳。
不凑巧的是,洛萨都不打算给。
如果这货实在不上道,他就干脆找威廉大主教帮忙,让他滚蛋,换乌尔丁和他的圣拉撒路救赎教团来接管希伯伦的教堂。
只有这种自己人,洛萨才用的放心。
一行人疾驰着出了城,在城外,跟敕令骑士们率领的征召农兵们汇合。
大队人马,排成有序的队伍在土路上行军。
那些被从天地里征召来的农兵,有些忐忑地跟着队伍。
他们都穿戴有盔甲,但都是些陈旧的札甲和破损,锈蚀的鳞甲,以及少数黑漆漆的锁链甲,是希伯伦的武库里的存货。
铁匠工坊的产能都投入到了板甲的生产当中,钢铁产能也没富裕到能给他们每人打造一副简陋胸甲的程度。
….反正,洛萨也没指望此战他们能发挥多大的作用。
而且,就这,也比当初耶路撒冷仓促征召起来的“朝圣者十字军”们强出太多了,他们那时甚至连人手一顶铁盔都做不到。
洛萨这些征召农兵,总计四百人的数目,全都是长矛,甲胃,头盔,盾牌齐备,跟军士阶层等同的装备。
算是相当豪华了。
敕令骑士们统统骑着蒙有链甲马衣的高头大马,走在他们身边,在他们队形散乱时予以纠正。
这些农兵最短甚至只接受了一周的军事训练,连队列都走不齐。
这里所说的“齐”,可不是军训时期的那种齐步走的程度,就是最简单的跟好自己的旗队,不掉队,也别走成赶鸭子那种散乱阵型的程度。
队伍里。
一名看上去不过十六岁,戴着顶过于宽大的头盔的小农兵一边走,一边扶着自己的头盔,对带领他们的敕令骑士说道:
“圣…噢不,天父在上,法比奥老爷,你说我们这次真的能活着回来吗?”
法比奥,这个曾经在军队里做到过持标扈从的敕令骑士,并没有生气,只是笑着询问道:“小卡拉米,你害怕了?”
小农兵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不,老爷,我并不是胆怯,我只是担心,如果我们死在战场上,就没办法回报伯爵大人的恩情了——您知道的,我们还没来得及向伯爵大人缴纳一个铜子的税金。”
前不久,雷纳德在希伯伦的税官刚征收了仲夏的税金。
下一次缴税的日子,得到九月底的米迦勒节了。
法比奥哈哈笑道:“听着,小卡拉米。伯爵大人分给你们土地,发给你们口粮,借给你们农具和耕地用的牲口,还让我训练你们战斗技巧,可不是为了把你们拉到战场上去送死的。”
法比奥是众多敕令骑士里做的最好的,因为他懂得萨拉森人的语言,这一点比洛萨还要强。
虽然洛萨跟着般若学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阿语和库尔德语,但由于口音问题,跟领民交谈的时候,依旧时常是鸡同鸭讲。
法比奥高声向他所训练的这支农兵说道:“难道伯爵大人征募那些缺衣少食,信仰狂热且悍不畏死的法兰克朝圣者们,会比我们更加昂贵吗?”
“看看你们身上的盔甲,那甚至要比你们的全部家当还要珍贵,难道你们还不明白伯爵大人对你们的期许吗?”
农兵们叫嚷起来:
“没错,法比奥老爷说的对,老爷和伯爵大人怎么对我们的,大家心里都有数。”
“天父在上,此战我一定要杀几个异教徒来回报大人的恩情。”
“我们要让那些敌人知道,我们可不只会用锄头和粪叉。”
农兵们见识或许有些短浅,但绝不是一群蠢货。
法比奥忍不住笑道:“小伙子,别忘了我教你们的,这场仗不需要你们多英勇,只要像训练时那样,听从我的命令就够了。”
….行军队伍的脚步,在谈话间,变得轻快了许多。
一些农兵小声埋怨着卡拉米道:“你不该那样对法比奥老爷讲话,伯爵大人解放了我们,使我们成为了自由民,还能填饱自己的肚子。”
他有些愤怒道:“不要忘了以前你过的是怎样的日子每天拉着犁在田地里劳作,一旦偷懒就会挨一顿鞭子,晚上还要被锁链像一条狗一样锁起来。”
“是伯爵大人让我们过上了这样的好日子,为此,哪怕付出生命,又有什么不应该的呢?”
小农兵低下头,支支吾吾道:“抱…抱歉,但就是因为眼看着就要过上好日子了,才更不愿意就这么死去。”
他的语气变得沉重起来:“我们现在拥有了自己的土地,要交的租子比以前也少的可怜…而且,还是在河边的肥沃土地,甚至不需要牲口来深耕,就能种出吃不完的燕麦。”
“领主大人还允许我们在他的森林里砍伐树木,用来建造房屋…我原本正想着建造一座谷仓,养一只带花纹的猫来捉老鼠。”
“如果当初妈妈没被饿死的话,她现在已经会很开心。”
指责他的农兵有些沉默。
饥荒对于存不下余粮的农奴而言,就是一场噩梦。
以前的侯赛因老爷,可从来不会在意他们的死活。
在缺乏粮食的时候,他宁肯派粮队把余粮卖到城里,也不愿借给缺粮的农奴。
除非是那些拥有一定土地的自耕农,因为他们能用自己的土地来抵债。
眼前的阴影放大。
法比奥骑在坐骑上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:“小卡拉米,只是这样的生活,就让你们感到满足了吗?难道就不想像我这样,骑着高头大马,穿上崭新的,能照出人影的明亮铠甲吗?”
小农兵下意识咽了口唾沫。
虽然都穿上了盔甲,但他们这些农兵,跟法比奥这种身着板甲的骑士老爷们相比,还是差太远了。Μ.chuanyue1.℃ōM
简直就是乞丐和国王的差别!
小农兵张了张嘴,有些不敢置信:“我们也可以吗?”
他甚至想象不出来,自己穿上那副铠甲,骑在那样雄壮的健马上是怎样的模样。
其余农兵们也是一阵心驰神往。
法比奥这张大饼,画的实在是太诱人了。
“伯爵大人是个康慨的人,我想,这一点你们都领略到了。
而且,你们又都皈依了正信。
那么你们立下足够的功勋后,他又有什么理由不赐予你们区区一个骑士的头衔呢?”
法比奥如是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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