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书吧 > 都市小说 > 许放 > 第364章 音乐之王PK许放
  《Shapeofyou》在摇光区火了。骢</span>

  尤其是摇光区的年轻人非常喜欢这首歌。流行性很强,歌词很写实摇光区年轻人的生活。

  摇光区要比华夏更开放。在性方面。

  男女也都更喜欢热舞。

  在酒吧邂逅,然后干柴烈火的事不在少数。

  而且摇光区的女人和华夏的女人不太一样。华夏女人性格更温婉一些,温柔似水。

  而摇光区的女人,身材更高大,肌肉、皮肤也更紧实紧绷。嗯……说得通俗一点,就是更热辣。而且这首歌的编曲酷酷的。

  引来很多人的追捧。骢</span>

  唐宇这个习惯戴鸭舌帽的年轻人,第一次在摇光区露面,并且被人所知。

  “这个华夏歌手很帅啊。”

  “酷酷的。”

  “很喜欢这种调调的。”

  “还有这样的作品吗?多来两首。”

  ……

  疯王诺兰也在关注着《Shapeofyou》这首歌。骢</span>

  许放是他唯一看得上的华夏创作人。

  可是这个许放,竟然用自己的本名发歌,为什么不用马甲?

  诺兰很不理解。

  这可是占据榜首的作品,如果用马甲写歌,可以获得100积分!100积分能让排名上身很多。但他没有!

  是瞧不上奖池里的钱嘛?

  不要太傻!

  与此同时,疯王也在想,这个许放的马甲是什么?他上榜了吗?是榜单上的哪一位?骢</span>

  ……

  音乐之王马甲沉寂了一段时间,当大家都在讨论许放,并且认为音乐之王“江郎才尽”,用尽所有底牌的时候。穿书吧

  许放安排了一首歌,用音乐之王的马甲,和许放“争榜”。

  在极光娱乐摇光区分公司。

  温蒂和阿戴莎在备选歌手名单上。

  只不过温蒂是二阶段备选歌手。

  阿戴莎是一阶段备选歌手。骢</span>

  所以许放可以选择阿戴莎……

  也正好以此为契机,将阿戴莎捧红,让他成为摇光区最独特的女歌手。

  许放也选好了作品《Soonelikeyou》.

  这首歌是很符合阿戴莎嗓音的。

  虽然阿戴莎是自家公司的艺人,但有保密协议在身,许放依然只能用马甲小号联系阿戴莎。

  音乐之王:“阿戴莎,有一首歌需要你帮忙演唱。”

  音乐之王用的英文,文字和阿戴莎沟通。骢</span>

  阿戴莎收到音乐之王信息的时候,她感到非常惊讶。

  前段时间风靡一时的音乐之王竟然找上了我?

  如果是半个月前,被音乐之王选中,阿戴莎会很高兴。但现在,音乐之王已经走下坡路了……嗯,不过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损失。就唱一首歌嘛。

  “可以。”阿戴莎答应下来。

  就当是帮音乐之王一个忙好了……而且唱了这首歌,也会有销售分成。这也是相当于在给公司赚钱。

  只是不知道老板的马甲是什么。

  希望老板能用马甲给自己写歌。阿戴莎思绪很多。骢</span>

  答应了音乐之王的请求后,音乐之王立刻就给他发了作品,《Soonelikeyou》。

  有曲谱、歌词、编曲文件,还有录制好的DEMO。

  音乐之王准备得很充分嘛……

  阿戴莎看了歌词和曲子,都写得不错。然后她开始听DEMO。

  DEMO是许放用变声器录制的……

  没办法!需要保密马甲嘛。那就得做必要的伪装。

  阿戴莎听后,觉得这首歌很适合自己,而且……她感觉音乐之王的状态回来了。骢</span>

  音乐之王之前霸榜的时候,阿戴莎每首歌都听。虽然后来走下坡路,但她也在听音乐之王的歌。对于他每首歌的质量走向,阿戴莎都很清楚。

  这首《Soonelikeyou》明显能比得上前面四首歌。

  修整了半个月,终于写出了好作品吗?

  阿戴莎非常兴奋。

  她告诉三老板秦汉,“汉,音乐之王找我发歌了。”

  秦汉:“音乐之王?他不是都快要淡出视野了吗?”

  阿戴莎:“但他写的新歌还不错。”骢</span>

  秦汉:“我看看。”

  阿戴莎将《Soonelikeyou》的歌词、谱子和DEM都拿给秦汉看。

  《Soonelikeyou》,好熟悉的歌名。

  当他看到歌词……他的神色瞬间一凝。

  他想起来了!!

  当初许放收购秦汉音乐的时候,许放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了整整半个笔记本的歌。这些歌秦汉经常拿出来看。

  并且还专门买了一个保险柜将这些歌放在保险柜里。骢</span>

  毕竟!

  这些歌价值连城。

  可都是公司的财富密码啊。

  不能流传出去被人给剽窃了。

  他时常拿出来温习。

  他分明记得,在笔记本上,有这首歌……

  一模一样!骢</span>

  “天呐!音乐之王……就是大老板?”秦汉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,脑袋嗡嗡的。

  所以!音乐之王不是“江郎才尽”了?而是……为了马甲不被猜透,老板故意放水,写了几首不怎么样的歌!

  如果老板不放水……笔记本上的库存,就能顶很长一段时间。

  秦汉发现事情真相,陷入了震撼和错愕当中。

  阿戴莎见秦汉神色变化,连问道:“汉……你怎么了?有什么不妥吗?”

  “没,没有。”秦汉连说,“我是惊叹于这首歌的优秀!实在太优秀了。写得太好了!太棒了!这个音乐之王专业!优秀!佩服!”

  秦汉毫不吝啬溢美之词。骢</span>

  夸赞自家老板,必须得奢侈的用词。

  阿戴莎:“汉,你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?”

  秦汉:“有吗?可能是太过于激动了吧。你看,音乐之王之前都走下坡路了。他一找你发歌,就拿出一首精品佳作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我们极光娱乐风水好啊。”

  秦汉随口说着。心想:这是老板护犊子。

  故意制造出音乐之王不行了的假象。

  然后还用本尊大号许放发歌……意思就是要“制造混乱”,让人猜不透音乐之王这个马甲之下的真实身份。

  这一招的确妙。骢</span>

  可是唐宇刚发布了《Shapeofyou》。

  现在这首歌还在榜上。

  在这节骨眼还发什么歌?这不是自己和自己争榜吗?

  哦!对了!!老板肯定是想着音乐之王和许放争榜,营造出互相打架的景象!让人更加不会把许放和音乐之王联系在一起。

  大老板也太会玩了吧!

  这不得把摇光区乐坛玩废?

  为了确认,秦汉问道:“音乐之王让你什么时候发歌?”骢</span>

  阿戴莎道:“尽快。”

  秦汉:“果然要和唐宇争榜啊。”

  阿戴莎明白秦汉的顾虑。

  唐宇是老板要捧的人。如果他这时候帮音乐之王发歌,那就是和自家公司的人争榜。不太好……

  想了一会儿,阿戴莎道:“要不我和音乐之王商量一下,晚一点发歌。”

  秦汉立刻道:“不用,就按照他说的办吧。”

  不能搅和了老板的计划。骢</span>

  阿戴莎:“那大老板那边……”

  秦汉道:“我会给大老板解释的。”阿戴莎:“嗯……好吧。”

  于是阿戴莎当天下午就将《Soonelikeyou》录制了出来。

  第二天发布出去。

  《Soonelikeyou》发布后,阿戴莎的粉丝第一时间来捧场。

  “盼星星盼月亮,阿戴莎终于又发布新歌了。”骢</span>

  “创作人竟然是音乐之王呢。”

  “额音乐之王又支棱起来了?都半个月没拿出好作品了。这次阿戴莎不会被她带沟里吧?”

  “带沟里倒不至于。但对这首歌的期待不要太高。”【穿】 【书】 【吧】

  “音乐之王垂死挣扎一下。”

  音乐之王的口碑已经在下降了。

  不像最开始的时候,音乐之王只要一出新歌,大家都蜂拥而至,想要率先聆听。

  毕竟,近期音乐之王的作品都不怎么样,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水准。骢</span>

  如今音乐之王的排名掉落到了20名。

  之所以没有大幅度往下掉,那是因为前面几首歌排名奖的延期结算。

  但如果按照现在这样的情况,继续下去,音乐之王的排名肯定会一落千丈,一降到底。

  最终彻底消失在榜单前列。

  沦为路人。

  夏娃巴顿一直关注着音乐之王的动向。

  因为他觉得音乐之王真的很牛。不像他,疯狂卷才能将排名卷上去。现在虽然自己排名依然在第二名。但他已经发布了五十首歌了。骢</span>

  真的是量大出奇迹。

  这里面可是消耗了他不少的存货。

  在不久的将来,他可能面临着和音乐之王同样的囧境。他只能尽可能的让这一天晚一些来临。希望那天来临的时候,自己不要感觉到太大的落差。

  从神坛跌落。

  多少让人心灰意冷。

  “听听音乐之王的新歌怎么样吧。”巴顿自言自语说道。

  他点击播放《Soonelikeyou》这首歌,一方面是因为他关注音乐之王。另一方面是他喜欢阿戴莎这位歌手。骢</span>

  阿戴莎的嗓音很特别。

  听起来很舒服。

  阿戴莎身材丰满,也正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。

  他不喜欢太瘦的女人。

  反而阿戴莎这样的丰腴女人在他看来最有味道。

  这可能也是和他自己的体型强壮有关。他每天撸铁健身。一身的腱子肉。外表看起来像健身达人。而非一个“文艺工作者”。

  在他身上有着强烈的反差感。骢</span>

  他之所以喜欢和玛格丽特杠,就是因为玛格丽特太瘦了,太瘦的人容易长鱼尾纹……而女人一旦有了皱纹,就特别显老。

  所以他称呼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太太。

  当然这里面也有嘲笑玛格丽特太太的意思。因为玛格丽特还没嫁人。

  称其玛格丽特太太多少有点讽刺意味。

  歌曲的前奏是一段非常舒适安静的钢琴伴奏。

  编曲不复杂。

  钢琴恰到好处的点缀出情绪。骢</span>

  让人沉浸到音乐所勾勒出的情绪世界里,安安静静听着歌,感受着情绪,被其感染。

  “Iheardthatyou'resettleddown(我听说,你已有了归属)

  Thatyoufoundagirlandyou'rearriednow(遇见了一个女孩,结了婚)

  Iheardthatyourdreascatrue(我听说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)

  GuessshegaveyouthgsIdidn'tgivetoyou(她给过的,我未曾给你的)

  ……”

  这歌词开局就引人泪崩了。骢</span>

  代入感太强了。

  我听说你已有了归属,遇见一个女孩,结了婚……这是何等的心痛与遗憾啊。

  巴顿体验过这种心痛,也体验过这种遗憾。

  在他年轻的时候深爱着一个女孩儿。可那时候他还是个空有音乐理想的穷小子。于是和女孩子定下约定。等他回去娶他。

  巴顿只身出来闯荡。

  与女孩儿两地分隔。

  但可惜的是,年轻的那几年,巴顿并没有混出个人样。依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创作人。看不到未来。骢</span>

  也给不了女孩未来。

  女孩迫于家庭和生计的压力,和他断了联系。许多年后,再次见到,她已嫁了人,生了孩子……已是人妻!

  这里如果改成听说你已嫁了人……那就完全是巴顿自己的故事了。

  即便如此。

  代入感也强烈到爆棚。

  这首歌!很强。

  巴顿在心中称赞。骢</span>

  继续往下听。

  他听到了女主人和已婚故人的再次重逢。

  结局已经无法改变。

  只能唱出:

  “Neverd,I'llfdsoonelikeyou(别担心,我会找到一个如你一般的人)

  Iwishnothgbutthebestforyou,too(除了祝福你,我别无所求)

  Don'tfet,Ibeg,Ireberyousaid(我祈祷,你别忘了我,我始终记得你说的话)骢</span>

  Sotisitstslove,butsotisithurtsstead(爱是永恒的,但也会带来一些伤害)

  ……”

  痛!

  太痛了!

  即便对方已经已婚,即便对方已经完全忘了你,放下了你。

  可你还是要嘴硬地告诉对方:我会找一个和你一样好的人。

  而且还记得你曾说过“爱有伤痛”!骢</span>

  这歌词的描绘太真实了。

  一段爱情结束,真的那么容易忘却吗?很难。更多的是记着某些永远都难以忘记的点点滴滴。

  时光飞逝,唯有记忆永垂不朽。我们在盛夏的懵懂中成长。承载着光辉岁月的过去,我讨厌突然出现的意外,不请自来。但我无法阻挡,也无法抗拒。我曾拥有你曾经的模样……

  巴顿听着歌,思绪良多。

 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,整首歌竟然只有钢琴伴奏。

  简陋到极致的编曲。

  却极致的调动着听者的情绪。骢</span>

  爱而不得。

  用歌声娓娓道来。

  很惊艳。

  阿戴莎的演唱很惊艳。

  这首歌的词曲也同样惊艳。

  “Neverd,I'llfdsoonelikeyou……”

  当第二段出现这段副歌的时候,巴顿竟然听哭了!骢</span>

  他一个将近两百斤的男人落泪。

  就真猛男落泪。

  而此刻!

  粉丝们对这首歌的评价也极高。

  “太好听了。”

  “直接听哭。”

  “神作!!!”骢</span>

  ……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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