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警官去见了那个报案人,报案人是一个男性,年龄不大。他是在母亲陪同下,前来的。他的两只手臂,都没有了。而且有些神志不清。

  这个男人,自称是一名出租司机,但是,据他的母亲说,他根本不是出租司机,而是一个打工者,在《外星公司》上班。

  林警官听到这个公司后,心里一动,因为这个公司,她很熟悉啊,于是问:“哪个外星公司?能具体说说吗?办公地点在哪儿?”

  是这个男人的妈妈说的,原来,那个外星公司,就是林警官前一阵联系过的那家。这有点巧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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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个男人,在外星公司是一名业务员,同事都称呼他为张哥。他是几天前,突然被发现晕倒在一家宾馆,当时是宾馆的服务员发现的,发现时,他就没有胳膊了。

  之后,就是报警,警方赶到后,发现他还活着,于是叫了救护车,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抢救。他只是胳膊没有了,并没有其他的伤,而且伤口处似乎做过很专业的止血处理,所以没有生命危险,相对来说,倒是比较好抢救。

  随后,警方从他的手机通讯录中,找到了他父母的联系方式,通知了他的父母。他父母赶到医院,照顾他。

  被害者张哥,神智恢复后,说话却稀里糊涂的,毫无逻辑可言。他坚称,自己是一名出租司机,还说出了自己的车牌号。但是,据调查,他根本不是出租司机,根本没开过出租车。

  警方于是判定,张哥是在经历了重大的刺激后,精神混乱了,自我意识暂时丧失,以为自己是别人。

  据张哥自己叙述,他是送一个乘客到那家宾馆去,然后他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。问他,是约了谁去宾馆,或者是谁约的他到那家宾馆,他却怎么也记不起来。

  通过对他肩膀伤口的分析,初步判定,是有人用斧头之类的利器,将他的胳膊砍下的。

  这是一个城市,居民平时很少用到斧子,因为居民根本不需要劈砍木柴之类的操作。因此,林警官觉得,这个斧子是一个突破口,或许可以通过这个线索进行破案。

  林警官走访了案发现场附近的五金店,询问店主,斧头的销售情况。但是大多数五金店最近都没有销售记录,有销售记录的,也都没有购买者信息,调查起来很困难。Μ.chuanyue1.℃ōM

  因为来五金店购物的,都是随机的客人,而且也不需要做任何的登记,直接就买走了。根本没法查是谁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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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斧头的线索似乎断了。因为调查五金店,即使得到线索,也意义不大。

  但是,一个五金店老板的一句话,让林警官产生了灵感。那五金店老板,抱怨说:由于网购的兴起,现在在实体店来买东西的人,越来越少了,都是从网上购买。

  林警官琢磨:何不从网上查询斧头的购买者呢?而且,网购的话,购买者信息是全的,甚至家庭住址都有。

  于是林警官通过快递公司,调取信息,也就是调取案发前,案发地附近的斧头购买信息,这一查,还真查出了线索!

  通过某某快递公司的派送记录显示,就在案发前不久,有人通过网购,多次购买斧头,而且收货地址,距离案发地的宾馆并不是很远。这引起了林警官的高度怀疑。

  她查到了收货人姓名,但是这个姓名,显然是网名,毫无意义。于是从收货电话入手,但是收货人的电话,显示也是一个虚假的电话,根本不存在。

  于是只能从收货地址入手,收货地址,是一处民居,于是联系了民居的业主。但是业主说,他这间房子,长期在出租,而且最近正打算出售,已经很久不住了。

  这就奇怪了,没人居住的房子,为啥有人在收货?于是询问房主,最近租给了谁?

  业主说,最近正打算卖给一个叫花健的人,基本已经谈妥了。于是林警官要来了花健的联系方式。m.chuanyue1.com

  一查才知道,这个花健,林警官居然认识,就是之前在咖啡馆谈过业务的那个女生。也就是之前林警官冒充自己有购买假肢需求,跟《外星公司》联系业务时,他们公司派来的业务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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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难道这么巧?是这个花健购买的斧头?这个花健,确实跟那个张哥,是同一个公司的,不仅同一个公司,甚至是同一个部门的!

  难道是花健,砍掉了张哥的胳膊?同一个公司,同一个部门,同事之间有矛盾,然后报复?这倒是合情合理。不过砍掉胳膊,需要很大的力量啊,一个女生,有这么大的力量吗?

  而且胳膊被砍掉后,如果不做止血处理的话,很可能因为失血过多造成死亡的。经检验得知,张哥的胳膊被砍掉后,经过了较专业的医疗处理的,花健难道有医学背景?

  林警官不想贸然去询问花健,如果那样的话,打草惊蛇了。她还是从张哥这边入手,又跟张哥了解信息,询问他,是否跟花健有矛盾?张哥矢口否认。

  林警官干脆直接问:“我怀疑,砍掉你手臂的,就是花健!”她想看看张哥的反应。

  张哥却说:“不可能,不可能,她不会那么做的。”

  林警官问他,为啥这么说?张哥又神志不清了,胡言乱语的,又说自己是出租司机,拉了一个乘客,是蜥蜴人之类的,他的腿,是被蜥蜴人砍掉的。

  但是,张哥被砍掉的,是胳膊啊,他却非要说是腿,可见他头脑还是不清楚。于是林警官放弃了询问他。

  正当毫无头绪的时候,快递公司却为林警官提供了一条信息,就是上次投送斧头的地址,又有新的快递。

  林警官忙问:“这次网购的是什么商品?还是斧头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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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快递公司却说,这次购买的不是斧头,不过呢,跟斧头也有些联系,是锯子,是那种电动的锯子。

  林警官问:“是同一个人购买的吗?”快递公司回复,是的,收件人是同一个人,收货地址也是一样的。

  林警官想了想,问:“这件快递,投送了吗?”快递公司说,还没有呢,还在运输过程中。

  林警官想了想,决定来个“不入虎穴焉得虎子”,于是跟快递公司商议,这件快递呢,直接交给他们警方,由警方来投递。

  快递公司开始表示的有些为难,说这样不合规,而且如果快递没有送到,不管是寄件方的网店,还是购物方,都可能会投诉的,会影响他们公司的声誉的。

  林警官说:“那这样吧,我扮演成你们公司的快递员,去投送,放心,肯定给你送到。”

  快递公司只得答应了。林警官于是让他们公司,优先运送这件货物,到货后,通知她,然后她会亲自去投递的。

  大约两天后,这件快递到达了快递公司的投送站点,站点按照上面的要求,直接联系了警局,警局则派人把这件快递取走了。

  取走后,林警官对这件快递进行了拆包,打开后发现,那确实是一件电锯,一般来说,普通家庭,是用不到这种电锯的,特别是城市的居民,使用的概率更小。到底是谁要买电锯?这点太可疑了。

  林警官按照购买者留下的联系电话,试图打电话联系,但是打不通,那是一个虚假的号码。上面的收货人姓名,显然也是网名,是那种昵称,根本没有实际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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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是,林警官复原了快递,重新用胶带封上了,然后决定去亲自投递。她穿上了普通的衣服,并且戴了帽子,戴了墨镜,她要亲自会会这个购买斧头和电锯的人。

  警局同事知道她要去投递,有些担心,建议她不要去,派个男性警员去比较安全。但是林警官打定主意,非要自己去,最后警局派了两名警员,在外面接应她,让她保持手机通话状态,如果有问题,随时可以支援她。 穿书吧为你提供最快的外星失物图鉴炽脑更新,43、怪异快递免费阅读。https://www.chuanyue1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