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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肯纳顿时代·费拉法拉绿洲·圣域
低矮的民居,拥挤的街市,无数商队旅人来到白沙漠中的聚居地。水泽环绕的圣湖是所有生命的起源,湖心的白色岩岛上伫立着供奉光神塞克的圣庙,湖的东岸,所有隶属于神庙的房屋皆以白石灰粉刷外墙,放眼望去,几乎与白色的山崖融为一体。
内城,一户白墙的排屋外,立着一大一小两道身影。
“……我留不下你们,通通给我滚回赫奈斯!”
几名奴仆跪在房门旁,哀求哭喊着,可又有什么用?平日里嘴馋偷懒就罢了,如今敢将圣庙的奉礼悄悄拿去黑市倒卖……如果被人告发,那可是亵渎神灵的重罪,扭断脖子都不为过!
男孩眉目端正,他冷眼掠过这群胆大妄为的奴仆,来到圣域还不足一月,便生出这种事——说是无人指使,他才不信。
男孩对忠心的老仆说道,
“这趟回去,你将此事如实禀报,父亲若知道自己养了一帮废物,指不定比我更生气。”
“少爷,我要是走了,您身边就没人伺候了。”
老仆不敢驳小主人的意思,却又十分担忧——圣域不比赫奈斯,一个是法尤姆绿洲的首府,临着尼罗河岸,无论是交通还是气候,各方面条件都极为优越,另一个呢,即使被称为‘利比亚沙漠的心脏,费拉法拉的白色神迹’,却着实为一处苦修之地。小主人出身贵族,父亲常年领兵在外,母亲早逝,家中无人管教,在赫奈斯城中是出了名的顽劣叛逆。这些年岁数渐长,屡次惹事后被他的父亲狠心送到了白沙漠——世俗的身份在圣域毫无用处,小主人为此没少闹腾,却也无可奈何。
“我是圣庙的学徒,还有人敢怠慢我不成?”男孩不以为然,转身从马厩中牵出一匹黑马,拽着缰绳利落地爬上马背,“这里闹哄哄的吵死人了!你叫卫兵捆了他们,早些弄走,永远别出现在我面前!”
“哎——少爷,您去哪?少爷!”
望着飞驰而去的身影,老仆追也无用,只得叹了口气。
……
夕阳已落,黄昏的余晖将绿洲笼罩在寂静中。
男孩跳下马,他将缰绳挂上树桩上,随后沿着小径往里走,拨开茂密的树丛,微凉的水汽扑面而来——平坦的湖面映着天空中的云彩,美得令人叹息,远远地,能够看到数条小舟驶出湖心岛,那是僧侣们结束了暮祭。男孩收回视线,清澈地水波拍打着河岸,倒影着他赌气剪掉‘荷鲁斯之锁’后,光溜溜的小脑袋。
横竖父亲想让他将来当祭司,那不正好!
男孩寻来石子,一下,一下地往湖中扔,激起一圈圈水花。
他其实更想像成为父亲那样的军队将领,领兵征战,大杀四方,可父亲不同意,只说是当军人非常辛苦,容易受伤,他——帕特纳姆赫布——岂会怕?早在父亲不在家的日子里,他已经学会了骑马,还请了武师教授他使用兵器,他最喜欢的是镰状剑,房间里挂着一把父亲小时候用过的铜剑,这还是他来白沙漠前执意要带上的。
听父亲的部下说,法老为了修建新王都缩减了军队支出,军备不足,埃及与赫梯的战争输多赢少,丢失了在迦南的大片领土。而以阿蒙神庙为代表的宗教势力,正被法老所推行的新神‘阿顿’影响,因此在目前的局势下,白沙漠——这片远离世俗与舆论的域外之境,就成了最‘自由’的地方。
说起来,虽然光神‘塞克’是一位古老的神袛,可它在尼罗河两岸并没有神庙,很难想象,当年阿赫摩斯一世是如何在白沙漠中获得‘塞克之光’,又是如何在坚硬的白色巨岩中开凿出圣庙。祭司长老曾不止一次赞颂这位法老,称他为‘伟大的远见者’,却又对塞克没有成为王权与神权的象征而保持缄默,但不管这么说,圣庙中珍藏着许多秘技,每隔几年,就会有其他神庙派遣僧侣前来学术交流,圣域也因此成为了高级祭司的进修之所。
男孩解下披风,又脱下凉鞋,赤脚淌入浅滩,清凉的湖水漫过他的膝盖。
他并不是狂热的宗教信徒,对神灵最多的信仰,就是祈求战争女神塞赫美特能够保佑埃及打胜杖,这样他就能在短暂的休战期中见到父亲。当然,如果神灵允许(随便哪位神灵都行),他还想在梦中见见母亲——他一出生,她就去世了——听老仆说,母亲有一双蓝色的眼睛,如辰星般明亮,头发浓密柔顺,像尼罗河水的波浪。当年父亲从三角洲将她带回来,惊艳了整个赫奈斯城的人,两人在婚宴上请来画师做了画像,可惜后来在一场火灾中烧没了。
在十七王朝,三角洲居住着许多异族人,后来随着喜克索斯人被驱逐,异族几乎绝迹,因此,母亲的混血便成为了舆论的话题,一些不着调的远房亲戚常拿此事说项,时间一长,人人都信以为真,他们毫无顾虑地说母亲是喜克索斯人的后代,是被诅咒的血脉。
多么可笑!
这些人仰仗着父亲在军中的威信,享受着贵族权势所带来的好处,却在背地里说着毫无根据的闲话,甚至默许其他小孩排挤他——即便他并没有任何异族特征。
父亲远征西奈半岛,家族中一度无人澄清此事,以至于后来有人当众嘲笑他的母亲是孤女,是异族罪人的后裔——当然,结果就是被他揍得鼻青脸肿,满地找牙,若不是几个堂兄拦着,暴怒的他早就用剑砍了对方的胳膊……管你是赫奈斯城主的儿子,还是法尤姆绿洲的官员之孙,论打架斗殴,他帕特纳姆赫布从来没输过!
因为凶狠的打架风格,他成为了赫奈斯城贵族子弟口中的‘沙漠胡狼’,无人敢轻易招惹(得意),有些人成为了他的伙伴,也有些人与他依旧不对付,见面就打,打完就散,下回见了还得继续打。
虽说赫奈斯又旧又破,可如今身在圣域,男孩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点想家,尤其是想几位堂兄,他们对他特别好,有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他留一份……也是他们来信告诉他,有个亲戚想给父亲再说门亲事,续一位继室,父亲暂时没有表态,他们再三叮嘱,要他一定在圣域好好呆着,不要闹事,免得给‘继母的孩子’腾地方——毕竟长子也需要获得父母的认可,才有资格继承家业!
看来,为了衣锦归乡,他也只能在圣域用心学点真本事儿了。
……
不知不觉,天色暗了下来,天空由昏黄一层层地渐变为深蓝,银月已上中天,湖畔边的曼陀罗枝叶摇曳,绽开白色的花瓣,夜风带起醉人地清香,萤火虫飞舞在水面上,展现出圣湖独有的灵秀之美。
男孩像小鱼般翻够了‘水跟斗’,正打算返回河岸,平静的湖面竟然泛起巨大的波浪,将他拍到了浅滩上。
“咳咳咳——”
男孩呛了水,连连咳嗽,他抹去了脸上的水花,模模糊糊地看到圣湖的深处,出现了一团银色的光——耀眼的光芒一闪一烁,好似天空中最亮的启明星——也不知过了多久,银光渐渐黯淡,随着隐隐地水花声传来,似乎有什么落入了湖中。
男孩的脑中一片空白的,他揉揉眼睛,看清那是一道人影,深色的长发缠着白色的衣裙,如贝壳般莹亮的皮肤上流转着幽光……
在片刻的犹豫之后,他向着那人影游去……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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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阿米尼娅……阿米尼娅……】
黑暗。
长长的甬道没有尽头,是谁在声声呼唤……撕心裂肺地痛哭,夜半无人地孤寂,或惆怅,或悲悯,或愤慨,或哀求……不知名的思念,穿过时光的界限,融入于黑暗之中,沉重得令人窒息,流泪。
一滴,两滴。
泪珠落入无边无际地深湖,慢慢地,有微弱地光点从四面八方亮起。
【阿米尼娅……阿米尼娅……】
呼唤声还在继续,低沉地声音逐渐变得清朗,肆意。
纯粹地情绪涌了上来,愉快的,恼火的,尴尬的,害羞的,闷闷不乐的,意气风发的……无形地风冲散了浓稠得几乎实体地黑暗,越来越多的光影交替,斑驳错落,如梭一般闪过。
前方,已能看到亮光——甬道的尽头,是璀璨如星海的光柱,是深刻而又浅淡的心痕。
【阿米尼娅……阿米尼娅……】
稚嫩的声音由远及近,纯洁的灵魂逐渐向着光源靠近,在一阵无词地歌声中渗透出喜,怒,哀,乐……身体忽然有了感知,被挤压,被撕裂,被打碎,融为光尘的一部分。
终于。
惊雷般地响声过后,呼唤不复存在——时光停顿,短短一瞬——从未有过的轻松自在,令所有的一切从纯白银辉中扬起,消散……
【唉……】
一声轻叹。
光团中,生出一对透明地羽翼,舒展又合拢,包裹了所有的光与暗——仿佛从很久很久起,就已是如此。
源源不断地暖意驱逐了寒冷,令意识在虚空汇聚,重新拥有了生机……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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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米尼娅一睁开眼,就看到低矮的屋檐,恍惚间,还以为自己回到了以前居住的老屋。
一个人影见她起身,凑了上来。
“你醒了?”
男孩问道,他看起来约莫八九岁,赤着上身,腰间系着亚麻短裙。
阿米尼娅头晕的厉害,“这里是……”
&"我的住所,&"男孩顿了顿,他的语气平淡,眼中却是掩饰不了的激动,“我在圣湖中发现你,当时你身上落满了萤火虫……”
阿米尼娅脸色一白,浑身爬满虫子可不是什么好感觉。
男孩见状笑了,“是看起来像萤火虫的光点……太美了……我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……你是神灵的使者吗你从哪里来的?天上?湖底?”m.chuanyue1.com
“……”
一连串好奇追问,阿米尼娅的脑袋更晕了,她努力回忆,只记得自己游入圣湖,后来就——还没等她理清思绪,脑袋炸裂般地疼痛起来。
“嘶……”
“啊~神的事情,凡人不能问的吗?”男孩一脸了然,“放心吧!我一定不告诉别人,我帕特纳姆赫布说话算数……你现在好点了吗?”
阿米尼娅点点头,说也奇怪,不去细想,脑袋就没这么疼了。
“我记得,有一团银光……”
“银光?!对,没错!”男孩闻言连连点头,“那光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睛,就像是放大了好多的满月,不,比那个还要亮……后来,那光就变成了光点,然后就钻进了你的身体里——”
随着男孩的手指一点,少女这才发觉,自己身上的长袍还未干透,湿漉漉地紧贴着皮肤,几近透明的布料,勾勒出若隐若现地——
“啪——!”
响亮的一声,男孩的脸被拍歪到一边。
……
“谁稀罕看呀……还不如杂耍班子里的舞姬大,要不看在……”
男孩抱着胸,气呼呼地盘坐在地,左脸上的红印还没褪,他暗自嘟囔,在听到少女的询问,又扯着嗓子道,“……那是女佣留下的,我这里没有其他衣服了!”
阿米尼娅很快从内室出来,换下湿哒哒的长袍,套上了一条麻布裙,质地粗陋,直筒款式,穿在她身上大了好几圈,看起来有点滑稽。
“……”
见男孩一副‘我还在生气’的模样,阿米尼娅讪讪地道了歉,又道了谢,“我叫阿米尼娅……纳姆,可以这样称呼你吗?”
男孩一愣,还从来没人这么亲昵地叫过他,有些不好意思,“你要这么叫也行。”
“那么,纳姆,家里就你一个人吗?”
“我还有个仆人,他回家送信去了——”见少女疑惑,纳姆解释道,“这里不是我的家,排屋隶属于圣庙,我是圣庙的学徒,所以暂时住在这里。等完成学业后,学徒可以选择留下或者返回故乡——当然了,这是迟早的事!我是贵族,又是我父亲唯一的儿子,以后肯定要回赫奈斯继承家产,到时候我就……咕噜咕噜!”
纳姆本想发些豪言壮志,谁料肚子竟不争气地响了,往日里都是仆人备好了晚餐,自己只管开吃,可今日他打发了所有的仆从,仅剩的老仆又不在……
阿米尼娅见男孩的窘迫模样,料想到他肯定不会做饭,便提出去厨房看看。
……
“没想到神的使者,还会烧火!”
纳姆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阿米尼娅抱起柴火,熟练地打响火石。
“我并不是什么使者,只是普通的平民,以前是贝斯特神庙的唱诵祭司……不过我现在也不知道,自己还算不算祭司。”
少女说着手中未停,她架起吊罐烧水,待水沸腾,往里头加入清洗干净的蔬菜,和撕成条的肉干,又将一大块凉掉的面饼盖在陶罐上——没一会功夫,简简单单的主食和汤就完成了。
一系列如行云流水的动作,可把纳姆看呆了,原来做饭还能这么利落,又这么优美。
“厨房里有不少食材,处理起来不复杂,你一个人住的话,可以学些简单的。”
“学什么!”男孩不以为然,“雇个佣人不就行了,反正我每个月都能领到许多木薯,那东西难吃的很,还不如找人换些现成的面包!”
闻着扑鼻地香味儿,纳姆咬了一口带韧劲的面饼,又喝了口咸香的肉汤,觉得浑身都热乎起来了。‘财大气粗’的贵族小少爷真饿惨了,又是训人,又是骑马,又是玩水,还带回来一个‘人’,耗费了不少体力。
“慢点吃,小心烫。”
阿米尼娅见男孩细胳膊细腿,看起来挺瘦弱,突然好奇他是怎么把自己带回来的,想着想着,竟不留神问出了声。
“沃力起大着呢!”纳姆的嘴里塞得满满,“沃还有一匹马,很挺话。”
阿米尼娅见他吃得香,也跟着掰了块面饼,木薯和小麦不同,就算制成烤饼,吃起来依旧涩口——这就是圣域中的居民所吃的食物吗?是了,这里不比尼罗河畔,没有肥沃的土地,怎么种得出小麦呢?可紧接着,她又想起来到圣域后,自己每餐吃得都是加了蜂蜜的白面包,这样一比,她可真是‘身在福中混不知’!
埋头苦吃完毕,纳姆打了个饱嗝。
“没想到薯饼和肉汤一起吃,味道竟然变好了!”
“可能是因为你太饿,所以吃什么都觉得好吃了。”
阿米尼娅简单地收拾了餐盘,眼见夜空一片漆黑,心想,吉娜应该已经发现自己不见了吧?也许很快就会有士兵挨家挨户地搜寻,将她重新带回‘牢笼’。
少女静静地倚在门框旁,一直等到深夜,也不见有什么动静。扭过头,男孩正挨着油灯,在写字板上勾画着什么。
“你看完星星了?”
纳姆抬头,嘴里叼着一根未削的芦苇,随着说话一抖一抖。
阿米尼娅也不知怎么解释,随口应了声,“嗯……你在做什么?”夶风小说
“练习,长老说我要是再写错字,就罚我天天留堂……”
可圣书体书写起来实在繁琐,一不留神就会出错,他苦抄了一天,还没把一面墙上的字拓完……这要什么时候才能抄完整部众神录啊!
阿米尼娅从散落的纸卷中,抽出一张展开,一个个图形似的圣书体被仔细标注。闲来无事,她索性坐到男孩身边阅读起来,万物皆神的埃及,竟然有那么多地方的神灵——最底下一行,一个红色的圆盘,向地面投射下了数道光芒。
“这是什么?”
阿米尼娅指着未画完的图案,问道。
“阿顿,旭日的太阳,原本是一座小城的守护神,如今被法老立为了主神,为此,法老连名字都改了……还建造了新的王都——听说那里有一座巨大的露天祭坛……”
“等等,你说法老将名字改成什么?”
阿米尼娅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。
“阿肯纳顿,”纳姆正色道,“意为‘阿顿光辉的灵魂’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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